2022年2月18日上午,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21年度全市法院十大典型案件”。这“十大案件”是经严格把关、层层甄选,从全市法院2021年已经审执结的12万多件案件中优选而出的精品,涵盖了民事、商事、刑事、行政、执行、环境资源、破产重整等领域,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裁判示范引领性,以及社会影响力大、公众关注度高等显著特点,同时对司法公信、社会诚信、社会价值取向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具有重要的裁判规则意义。

谷某某等人诉辉田超市生命权纠纷案

((即超市拿鸡蛋被拦猝死案件)

该案因旗帜鲜明的反对“谁受伤谁有理”等“和稀泥”做法,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提名案件,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称赞该案“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群众有温暖、有遵循、有保障”。

基本案情

2020年6月13日下午,67岁的谷某在崇川区辉田日用品超市(以下简称辉田超市)购物时,口袋里放了两只鸡蛋未结账便欲离开,因被超市员工发现并拦下询问,谷某便返回超市内。但在将两只鸡蛋悄悄放回超市置物柜后,谷某却突然倒地。超市员工立即拨打110报警,亦有群众对谷某进行心肺复苏。救护人员及时赶到超市进行急救,并将谷某送至南通市中医院抢救。谷某后因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死亡原因推断为心肌梗死。谷某某、杜某系谷某亲属,提起诉讼要求辉田超市对谷某的死亡后果承担50%赔偿责任,共计381742元。

裁判结果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8日作出(2020)苏0602民初3758号民事判决,驳回了原告谷某某、杜某的诉讼请求。谷某某、杜某不服,提起上诉。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辉田超市作为谷某某不当行为的直接利益方,其员工的劝阻方式和内容均在合理限度之内,不具有违法性,应认定为合法的自助行为。谷某倒地具有突发性,超市员工难以对其身体状况进行判断,且已经及时处理并施救,超市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据此,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25日作出(2021)苏06民终189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司法实践中,受害者遭受人身伤害甚至丧失生命等严重后果的,即使相对方没有违法行为,部分裁判也会从照顾弱者、缓和矛盾的角度出发,酌定相对方补偿受害者,但这类裁判在效果上往往存在较大争议。

本案旗帜鲜明地宣示,公平责任不应成为“和稀泥”的法律依据,任何人都不能将自身应承担的风险转嫁他人,不是所有损害都应由他人来赔偿填补,损害发生如果不具有法定原因,不能要求他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本案从平衡权益保护和行为自由的角度,重申了杜绝结果责任主义的价值导向,符合民法典有关公平责任的规定精神。

本案二审庭审经中央电视台等40余家媒体、平台直播,1300万网友在线观看,得到广大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人民法院通过本案裁判,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公众采取合法、适度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引领了诚信、友善、文明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