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每个阶段都十分重要,但是青少年时期所形成的世界观与价值观却对人有着一生的影响。在罪犯王立华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孩子时,他经常买糖葫芦给那些比自己年纪更小的孩子吃。那些孩子家里穷,平常少有零花钱,一串小小的冰糖葫芦对于他们来说是难得的美味。

当这些孩子心满意足地吃完冰糖葫芦后会不停地围着王立华打圈圈,喊他大哥。年纪尚轻的王立华沉浸在这种被人追捧的虚荣感当中,为了将这种虚荣感维持下去,王立华选择了偷钱。

他先是从父母那儿偷,但凡是父母放在家中的财物,几乎就没有王立华翻不出来的。过了一段时间后,父母发现家中的财物大量减少,仔细一想就猜出了是谁干的。于是王立华父亲狠狠地揍了他一顿,并偷偷瞒着王立华将所有财物都转移去了其他地方。

这一顿毒打也让王立华怀恨在心,一气之下,他选择了离家出走。他的父母发现儿子不见后,急得报了警。三天后,他们在崇文区一条铁道旁的涵洞内发现了全身发臭的王立华。看着孩子那饥不饱腹的可怜模样,王立华的母亲立马流下了眼泪。

但是尽管已经落魄到如此地步,王立华依旧不肯回家,他将所有的错都归咎于父亲身上,并强迫父母离婚。他甚至还扬言,假如父母不离婚,就算他们今天将自己抓了回去,那么日后自己也一定会再次逃出来。

就这样,原本感情深厚的父母被王立华亲自逼得离了婚。在外人看来,他们实在无法想象一个十五岁不到的孩子心中竟然会隐藏着如此深的怨恨,毕竟父亲仅仅只是毒打了他一顿,而他就选择了终生不与父亲相见。

王立华的父母离婚后,母亲带着王立华搬到了崇文区的家。经此事件后,王立华非但没有丝毫悔过之心,反而更加变本加厉地去偷窃。要知道有些坏习惯一旦被放纵,就会成为戒不掉的瘾,偷窃也是一样。

1995年7月13日,17岁的王立华连同街边的混混一起,闯入了住在丰台区的浙江富商住处,并利用菜刀和假手榴弹逼迫其交出身上所有的现金,在这场犯罪案件中,王立华等人共劫走了2万余元。

富商在案发后,立马选择了报警,而王立华等人也很快落网。同年11月,丰台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王立华九年有期徒刑。2002年9月,因在狱中表现良好,王立华被提前释放。

出狱后的王立华非但未曾悔过,反而他想起了自己从前被一群孩子围着喊大哥的那种风光,那样的虚荣几乎已经深深地刻进了他的骨髓之中。为了能在一群混混中确立自己老大的地位,王立华发誓一定要干出一件大事。

而这件大事便是——抢国库。通过打听,王立华得知银行的金库的钥匙是由行长和保卫科长共同掌管。此外,他还通过查询资料了解了相关的构造和地理位置。在计划开始前,王立华想的第一件事情便是清除自己身边所有的障碍,他想到了要弑母。

毕竟王立华的母亲十分粘着他,平常每隔两天就会打电话来问起他的状况,在狱中时,曾有工作人员统计,王立华的母亲几乎是整个监狱里探监最为频繁的家属。所以王立华想着,抢金库这件事非同小可,不能让母亲将信息泄露出去,因此在母亲做饭时,他手持一把水果刀,朝着她走了过去……

来到母亲身后时,王立华再次听见她唤自己的小名,她说:“华华啊,饭还没好,你先别着急,再耐心地等一会儿”。看着母亲的白发和皱纹,王立华终归是于心不忍,他将水果刀放回自己的口袋,装作无事的模样发生回到了卧室。

2003年年初,王立华离开了家,带着身边的一群混混去了河北涞水野三坡,在那儿,他们找到了一个从事狩猎行业多年的老猎人,并花去300元在他的手中买下一杆猎枪。

为了能让抢金库计划进行得更加顺利,王立华带着一群混混四处买枪支,他们后来又去到东北、贵州以及云南等地购买猎枪。在购买猎枪的过程中,王立华认识了一个叫王大亮的人,在聊天的过程中,王立华无意间得知王大亮是个富二代,他的父亲早年发家,如今存了一笔不小的积蓄。

于是,钱财紧缺的王立华便打起了王大亮的主意,他携同一帮伙伴在平谷的一个理发店内绑架了王大亮,并通知他父亲交出300万的赎金,否则就将王大亮撕票。为了能稳定住这帮人贩子,王大亮的父亲并未报警,可谁知,尽管如此,王立华等人在拿到赎金后,依旧选择了下手杀死王大亮。

2004年2月,王立华等人在三里屯的某酒吧前绑架了一辆宝马越野车的车主,该车主就是演员吴若甫。原本王立华等人打算拿到钱后继续撕票,可警方反应极其迅速,在第二天成功将王立华一帮人抓获。

根据《刑法》关于绑架罪定罪规定,犯绑架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王立华等人多次绑架行凶,并致他人死亡,情节恶劣,罪不容恕,最终,法院判处其死刑。

在奔赴刑场前,王立华痛苦流涕,后悔不已。但是狱警却称王立华并不是真心,他在监狱中多次情绪激动,手舞足蹈,并无任何悔过之心。王立华如今落到这个下场,是他罪有应得,只是可怜了那为他操劳大半生的母亲,白发人送黑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