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前,刘国强还是河南平顶山市的一名刑警,即将升任分局局长,前途一片大好。但就在1982年的一个晚上,他半夜护送一个女孩回家,第二天却被控告强奸,虽然他拒不承认,但还是被判五年,锒铛入狱。

在刘国强入狱期间,“受害者”亲自出面,替刘国强翻案并当面道歉,但仍未能替刘国强脱罪。此后数十年间,刘国强四处奔走,搜集证据,进行申诉,仍未能洗刷“强奸犯”之名。后来,律师看翻案无望,不愿为他代理,证人也纷纷翻供,不再帮他翻案。

“我没有强奸的,我是冤枉的,我只想在盖棺那一天,证明自己的清白!”这是刘国强活下去的全部意义,而到今天,刘国强已是一位68岁的老人了。

那天深夜,到底发生了什么?

刘国强

深夜护送女孩回家,改变一生

1982年7月4日晚,在忙完一天紧张的工作后,平顶山新华区公安分局的27岁刑警刘国庆,和两名同事胡国臣、宋海龙坐在一起吃饭喝酒。

刘国强心情畅快、志得意满,因为就在两个月前,市公安局陈局长找他谈话,询问他:“现在我们要成立分局,你想留在分局当局长,还是到宝丰县当局长?”

刘国强心潮澎湃:“听领导安排。”

“我建议你到宝丰县去。”陈局长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很快就要当局长了,刘国强很受鼓舞,在饭桌上多喝了几杯。就在这时,三人接到分局指令,要求他们赶回分局,集中行动。

刘国强喝多了酒,有些神志不清,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两名同事看他不适合参加行动,于是把他送回了家,随后两人被分局派来的摩托车接走。

躺在床上的刘国强心神不宁,“我是后备人员,躺在家明显不合适。”于是,刘国强腰间别着一把警用五六式手枪出了门,赶往他分管的片区——平顶山火车站巡逻。

平顶山火车站

时间来到次日凌晨1点50分左右,刘国强在车站东边巡逻时,发现黑暗处有一个身影在晃动。八十年代的火车站,经常发生刑事案件,刘国强出于警惕走过去查看,发现对方是一个年轻女孩。

女孩自称名叫王玲(化名),这年19岁,她满身酒气,说话支支吾吾的,一会儿说刚下了火车,一会儿又说在等哥哥。后来,她又解释说,她和男朋友张平(化名)看完电影出来,发现家里的钥匙丢了。两人沿街找了两个多小时,途径火车站时,男友张平让她在火车站等他,他回家骑自行车,然后再把她送回去。

一个小姑娘,深更半夜逗留在火车站很不安全,于是刘国强提出把王玲送回去。但刘国强穿着便衣,无法证明自己的身份,王玲也不愿跟他走,两人便在火车站争吵起来。

这时,正好武警中队的几名武警也在附近巡逻,听到争吵声围了上来。一番口舌之后,刘国强只好掏出手枪证明自己的身份。听说他是刑警,王玲和武警同志才放下心来,由他负责把王玲送回家去。

河滨公园

到凌晨三点左右,刘国强骑车带着王玲,经过河滨公园。河滨公园也是刘国强分管的片区,当时那里很乱,经常发生深夜抢劫事件,于是刘国强向王玲提出自己要“进去巡逻”,带着王玲走进了公园。

刘国强因为喝了点酒,胃里难受,吐了好几次。期间,他曾提出让王玲骑着他的自行车回家,到天亮再送到分局,但被王玲拒绝。

从公园出来时,已是凌晨五点,刘国强又让王玲坐上自行车后座,送她回家。经过文化宫的小树林时,刘国强又感觉身体不适,于是坐在小树林里的一条石凳上休息。

相处了大半夜,两人渐渐熟络起来,坐在石凳上聊起了天。刘国强说:“这次送你,我差点闹出笑话,你却连感谢的话也不说。”

“放心吧,我不是没良心的人,忘不了你的。”王玲回答说。

然而就在这时,酒劲上涌的刘国强,说了一句让他后悔终生的玩笑话:“要不咱俩处朋友吧,让我亲你一下。”

王玲急忙躲到一边,笑着说:“去你的吧。”然后提出让刘国强把她送到女同事家里。

天快亮时,刘国强把王玲送到了她的女同事家,然后匆匆回家,准备睡个回笼觉,因为到早上八点局里还要开全体会议。

刘国强睡得很平静,但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等待他的却是一桩“刑警强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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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认定强奸,有口难辩坐牢五年

7月5日上午8点,刘国强出现在新华分局,参加过全体会议后,局里下达通知,告诉他晚上有行动。

到晚上12点,刘国强来到局里,看到一间屋子内有几名武警正在吃饭,他也跟着一起吃。刘国强对这几名武警还有印象,认出正是在火车站巡逻时碰到的武警,他心里咯噔一下,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果然,从事后来看,这些武警是来辨认他的。

“全体行动”迟迟不来,刘国强却得到市公安局陈局长的“破格”召见。刘国强一进屋,陈局长就告诉他:“有个女孩告你强奸!”

刘国强只觉五雷轰顶,他顿时想起,会不会是昨晚他送回家的那个女孩,把他给“告”了。“这是诬陷!”刘国强极力争辩道。

很快,刘国强就被要求做一份笔录。在笔录中,他详细阐述了当晚的事情经过,并解释道:“我连她的手都没有碰,怎么可能强奸?她要是告我强奸,起码要拿出证据来!”

王玲的供词

王玲有证据吗?案发后的第三天,也就是7月7日那天,她在举报材料中讲述了案件的另一个版本——

王玲和刘国强前半段的讲述基本一致,但关于刘国强送她回家那一段,她的故事就换了另一个版本。

据王玲说,两人来到河滨公园时,刘国强突然提出要和她“交朋友”,被王玲拒绝后,刘国强又是要和她接吻,又是下跪。直到看到有人来,两人才离开了公园,继续骑车走。

经过文化宫的小树林时,刘国强又下了车,问王玲:“你考虑好没?”然后不由分说搂过她的脖子,要和她接吻。王玲拼命挣扎,却被刘国强死死摁住,脱下了她的裤子,然后安慰她说:“你别哭了,有人听到就不好了,你放心,我一定会对你好,海枯石烂永不变心。”随后便强奸了她。

至于为什么提供不了物证,王玲解释说,回到女同事家后,她洗掉了内裤,导致证据损坏了。后来,她将当晚发生的事情告诉了男友张平。张平很生气,带着王玲来到公安局报案。

虽然缺失关键证据,但刘国强还是于10月18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刘国强有口难言,拒绝签字,他回忆说:“我没有触犯法律,更谈不上强奸。”

同年12月30日,新华区人民法院认定刘国强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对于刘国强被判刑一事,分局的同事都觉得他冤得很。和刘国强一起喝酒的胡国臣回忆说:“啥证据都没有就判了,刘国强亏得很。”

时任新华分局局长,后来退休的李天成则说:“当时公安队伍抓作风问题抓得很严,你一个刑警,黑灯瞎火把人家姑娘带进去几个小时,咋也说不通,就是考虑到没证据,才轻判了他五年。”

但是一切已无法挽回,因为“强奸罪”,刘国强被判五年,开始服刑。在服刑期间,他曾写下多份申诉材料,试图证明自己的清白,但这些材料全部石沉大海,没有音讯。

直到一年多后,案件才出现了转机。

被男友胁迫,“受害者”试图为刑警翻案

1984年4月,在狱中改造一年多的刘国强因病监外治疗。在此期间,他去妻妹小丽的单位看望,被小丽的同事张荷萍注意到。张荷萍问小丽:“你姐夫怎么了?”小丽回答说:“他被人诬告坐牢了。”

得知前因后果的张荷萍,突然想到她和当事人王玲认识。极具正义感的她,决定找王玲了解情况。

谁知王玲立刻就承认当年是她诬告了送她回家的刑警,说道:“姐,我只和你一个人说。”然后,王玲道出了事发后的经过。

按王玲的说法,这一切都是前男友张平指使的。

7月5日凌晨,刘国强的确是好心送她回家,但她怕男友张平起疑,不敢回家,只好让刘国强把她送到女同事家。

图片来自于网络

上午八点,王玲从女同事家出来,返回电影院找钥匙,遇到了男友张平。“你一夜没回家,干什么去了?”张平质疑道。

随后,王玲讲述了当晚的事情经过,但张平并不相信,斥责她:“你俩肯定没干好事!”要求女友去告刘国强强奸。

王玲不愿意凭空捏造,结果被当街打了一顿,打得鼻青脸肿的。在张平的暴力胁迫下,王玲只好来到公安局,控告刘国强强奸。王玲哭得梨花带雨,说不出话来,警察见状,让她回家写份材料,然后再交上来。结果刚回到住的地方,张平又逼迫王玲写材料,说:“你现在后悔也晚了。”

王玲不愿写,又被张平拿皮带抽了一顿。最后,张平根据王玲的口供写了一份假材料,交给了公安局。

新华区法院

直到事后,王玲才醒悟过来,张平之所以胁迫她控告刘国强,是想借此和王玲分手。果然,事发之后,张平以“女友不清白”为由,向王玲提出了分手。

一年多时间过去了,王玲有了新的男友,快结婚了,但始终觉得对不住送她回家的刑警。在张荷萍的劝说下,她终于鼓起勇气,决定向公检法机关报案,为刘国强翻案。

她准备了一份详细的说明材料,还将她诬告刘国强的详细经过录成录像带,一并寄给了有关部门。当新华分局局长李天成在办公室见到王玲时,得知真相的他急得拍桌子大吼:“没强奸你乱告什么!赶紧到法院给人家纠错去!”

在张荷萍的帮助下,王玲见到了正在劳改的刘国强,当年向他道歉,并表示会为他作证。遗憾的是,法院认为,王玲的口供属于孤证,没办法推翻已作出的判决。因此,刘国强在刑满后才得以出狱。

刘国强

漫长的申诉,至今未翻案

刘国强在监狱里待了五年,外面的世界已经变了一番模样。他的父亲怨他败坏门风,没有去看过他,后来郁郁而终。他的妻子忍受不了外人的非议,向他提出了离婚,女儿最后一次去探监时,一字一句的告诉他:“你不是我爸爸,你是强奸犯。”

女儿的话深深刺痛了刘国强,他出狱后最大的愿望,就是证明自己的清白,告诉女儿:“爸爸不是强奸犯。”

刘国强家破人亡,无家可归,背着“强奸犯”罪名的他,找工作不受人待见,只好辗转四川、北京多地打工,在建筑工地还摔断过肠子。但刘国强没有放弃希望,不间断地向有关部门递交申诉材料,但每次都是石沉大海。

一转眼来到2009年,事情才有了一点转机。当年6月,刘国强回到平顶山,经人介绍认识了当地律师高好民。高好民并不看好能翻案,一是时间过去太长时间,二是没有新的证据,除非王玲还愿意出来作证。

高好民几经辗转,找到了案发的另一个当事人王玲。时隔二十五年,王玲不仅已经结婚,而且是有了一个二十岁的女儿,正在读大二。得知高好民的来意后,她显得很疑惑,以为这件案子早已推翻了。当着高好民和两名公证人员的面,王玲再次承认当年的强奸案子虚乌有,并重新做了一份笔录,证明刘国强的清白。

高好民

然而到同年12月,新华区法院再次驳回了刘国强的申诉,理由是刘国强提供的证据与事实不符。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呢?原来,王玲再度开口,推翻了原来的证词。她认为,如果替刘国强洗刷冤屈,等于她承认了当年的诬告,她要是没了工作,老无所依,难道像刘国强一样四处漂泊吗?

没有了王玲的作证,刘国强举步维艰,即便后来申诉到河南省高院,也没能改变最终的结果。

后来,刘国强又结了婚,和第二任妻子蜗居在一个租来的屋子里,以打工为生。因为经济状况不佳,生活困难的他,每天只吃一顿饭,妻子吃稠的,他喝稀的。整整四十年过去了,他时常会感到后悔,如果不是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他的未来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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