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6日,木兰镇人民政府接到省生态环境厅王仲田厅长关于知乎网站《木兰镇主要河道污染严重,臭气熏人,村民灌溉小麦无法取水?》批示文件后,木兰镇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镇政府有关人员成立专案调查组,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河道基本情况

《木兰镇主要河道污染严重,臭气熏人,村民灌溉小麦无法取水?》文章中所说河道为洼河,该河道发源于虞城县沙集乡,长度约7.5公里,属季节性河流,汛期排放雨水,非汛期时无水源补给,常年断流。因2021年7月至2021年9月连续降雨,土壤水分饱和,洼河内现存少量雨水。

二、现场调查情况

现场检查时已经对该段河道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受影响河道长度约150米,河道内现存超标河水深度约20公分,河道北侧有一处厂房,此处厂房设备是安徽毫州市石某在王庄村小孟楼建设的中药材清洗作坊,在2021年8月被木兰镇人民政府取缔停产,现场检查时该厂已经切断电源,处于荒废状态。

三、处理情况

虞城县木兰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洼河污染情况,立即出动两台挖掘机对该段河流实施清理,截止到2月17日,该段河流已清理完毕。木兰镇人民政府对河道内现存的超标河水进行了综合生化处理,因洼河无水源补给,河道内现存河水较少,无排放条件,河水治理达标后只能采用自然消耗的方式处理河水。在治理河道的同时,木兰镇人民政府组织30余人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对药材清洗作坊的残余设备进行清运。

2022年2月20日

河道治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