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2000元劳务费,他开挖掘机毁掉村支书的家、还将派出所民警用铲斗砸死,罪无可恕!
事情发生在河南汝州,去年11月18日,犯罪嫌疑人李国胜在餐馆喝酒后打电话让村支书赵某林来结账,原因是村上欠了自己2000元挖沟渠的费用还没给。
很显然,让赵支书去结账一是不应该,毕竟是村上欠的钱,不是个人,二是不符合村上的财务报销规定。所以赵支书没有去。
但是谁能想到此时的李国胜酒劲已经上头了,于是驾驶着自己的挖掘机到赵支书家去搞破坏,将赵支书家的大门及其他设施给毁的不成样子了。
报警后,当地派出所副所长叶光辉带队赶到现场处置,他先是疏散群众,然后责令李国胜停止破坏行为。
此时的李国胜已经疯魔,不仅没停止违法行为,还将叶所推倒,并用铲斗进行拍打……
这还不算事,他又开着挖掘机回了一趟家,取了两把刀,又返回继续逞凶!
当晚,公安派出大量警力将李制服并抓获,但叶所却因伤势过重而牺牲!
今年2月17日,李国胜被判死刑!
很多人会惊讶,就为了2000元闹出这么大的动静,犯下如此恶行,值得吗?
其实对一个酒后陷入疯狂的人来说,没什么值不值得,事后肯定后悔,但当时肯定不管不顾,谁说都不会听,谁劝就会跟谁急:
一是典型的酒后失德、失控、失心疯icon,这样的人二两酒下肚,就以为老子天下第一,根本就没有正常人的思维。
等稍微清醒点后,已经闯出大祸,然后“索性”一不做二不休一条道走到黑,已经下不了台,索性就把事闹大,至于怎么收场,不在考虑范围。或者因为觉得自己“占理”,所以就不怕追究法律责任,或者因为自己做生意搞工程有钱,出了事大不了用钱解决。
这样的想法就是第二种情况,没有一点法律、法纪意识。
反过来问下,自己真的占理吗?做生意欠账是再平常不过的事,自己承包活儿的时候,难道就没把工资问题说清吗?
假如是村上故意拖欠,也还有法律去解决。何况都是一个村的,既然能承揽到工程,说明自己在村上还是有一点“实力”的。再说2000元也不是很多,堂堂一级组织,这点钱还是能给的起的。
其次,出了事真的用钱就能解决问题吗?肯定不行。死刑就是最好说明!
另外还有就是平时或许有积怨趁机发泄!
此事中我们的民警真的大写的威武,面对如此情况,挺身而出,大声呵斥,对得起警徽,血染的风采!
不过也给基层民警一个启示吧,适当的情况下,适时使用警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自身的安全!上级也还要继续加强基层警力,筑牢基层安全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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