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致6人死亡海绵厂火灾

事故原因公布

2021年9月3日16时许,位于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民街道)惠信路58号原惠民镇级工业园区内的嘉善双杰海绵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6人死亡,过火面积约2300平方米,厂房内生产设备损毁,直接经济损失约1285.47万元。2022年2月14日浙江省嘉兴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了《嘉兴市嘉善双杰海绵有限公司“9·3”火灾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一、直接原因

事故调查报告中指出,起火原因是废海绵中混有较多的金属、胶、纸张、布料、塑料等杂物,在粉碎过程中因撞击摩擦产生火花,引燃海绵粉碎机内可燃物起火成灾。

二、间接原因

一是未向消防机构重新申请消防验收备案。涉事企业擅自改变已验收厂房用途,未向消防机构重新申请消防验收或者备案,废海绵、再生海绵成品违规大量堆放在生产厂区的安全隐患长期存在。

二是未将生产作业区与储存区进行有效防火分隔。未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强制性条文要求将中间仓库与其他部位分隔,未将生产作业区与成品储存区分开设置,导致火势迅速蔓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三是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重缺失。未对新上岗员工进行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日常安全教育培训也流于形式,致使员工不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不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事故发生时也不具备初期火灾扑救能力。

四是未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疏散逃生演练。未组织开展火灾处置和疏散逃生演练,导致员工不具备疏散逃生能力。

三、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严禁擅自改变已验收厂房用途。受经济形势等多因素影响,原有厂房、仓库大量出租、改为其他用途,这种情况在很多工业园区已经非常普遍。如发生厂房用途变更,应当重新申请消防验收或者备案。

加大企业员工消防培训演练。应该加大对企业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演练。

要及时维护和保养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发生火灾的时候能够正常使用,严禁挪用、埋压、圈占、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杜绝违规操作。严禁违规用电、用火、用气,严禁在施工现场违章使用明火作业。

严格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单位值班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初起火灾要及时处置,并立即报警。

总策划:肖磊

制作:宋文琦 张琰 赵祥

审核:王珺

出品: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