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为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一窗办理民生事项,根据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一体化工作要求,自2月28日起,我市医保服务大厅经办事项(含政策咨询、参保、登记、费用结算、慢特病登记备案、异地联网结算备案等)统一迁至扬中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扬子西路182号)医保中心原服务大厅将不再办理上述业务。

同时,上述事项参保单位、参保人也可在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医疗保障分中心、各镇(街、区)便民服务中心、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站)就近办理。

特此公告!

扬中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2月18日

来源:扬中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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