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近一年后,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登的一篇文章,将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朱慧民一案的更多细节公之于众。其中,问题的发现就与其在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任职期间的作为有关。

中纪委网站刊文称,朱慧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担任党委书记、行长期间,曾审批发放并形成不良贷款业务,数额巨大;其在光大银行和光大实业工作期间,通过亲属收受4家客户企业3000余万元,还涉嫌收受价值4000余万元别墅。

问题发现源于一份审计报告

涉嫌收受价值4000余万别墅

公开资料显示,朱慧民于2000年进入光大系统工作,先后在郑州、福州、深圳、北京等多地任职。其中,2007年朱慧民调任深圳分行,担任党委书记、行长,担任深圳分行的一把手达七年。

朱慧民问题的发现,源自于一份审计报告。

中纪委网站刊文称,当时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聚焦金融风险背后的违纪违法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经内部审计发现,朱慧民在光大银行深圳分行担任党委书记、行长期间,曾审批发放并形成不良贷款业务,数额巨大。

结合信访反映的相关问题,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认为这背后可能存在腐败问题,可查性较强。

经初核发现,朱慧民在光大银行工作期间涉嫌违法发放贷款,在光大银行和光大实业工作期间通过亲属收受4家客户企业3000余万元,还涉嫌收受价值4000余万元别墅,与企业老板存在巨额经济往来。

以投资为名行受贿之实

隐匿资金账户近千个

朱慧民在光大系统任职近20年,跨郑州、福州、深圳、北京等多地,加之其负责的授信贷款审批、投资融资等业务关联企业动辄数百家,业务往来频繁,涉及违法犯罪区域广、时间长、企业多,取证难度大。同时,因为金融行业具有专业性、垄断性、特许性,朱慧民在金融领域工作多年,深谙金融专业知识和行业规律,查清认定其违纪违法问题是块“难啃的硬骨头”。

“职务犯罪行为与投资经营活动紧密交织是该案的一大特点。”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朱慧民案专案组成员介绍,“朱慧民利用审批贷款、投资公司、提供融资等权力,干预插手私营企业投资项目,惯于采取向涉案企业投资入股的合法外衣,以小博大,从中牟取巨额利益,以投资为名行受贿之实,受贿手段隐蔽且狡猾。”

据介绍,朱慧民在以权谋私时多通过专业操作将贷款、融资、投资行为等披上合规合法“外衣”,涉及代持亲属数十人、隐匿资金账户近千个,资金往来关系复杂。

最终,在“室组地”协同联动下,审查调查工作进展顺利,朱慧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涉嫌贪污、违法发放贷款、重婚等违纪违法事实被彻底查清。

“朱慧民案成为扭转光大集团政治生态的标志性案件,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介绍。

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原正副行长先后被查

光大集团制作朱慧民等案警示教育片

回溯朱慧民案经过,2020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朱慧民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2021年3月19日,朱慧民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当时中纪委网站通报指出,经查,朱慧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审批贷款、插手工程项目;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犯罪。

与朱慧民相隔一个月被查的,还有时任浙商银行资本市场部副总经理、曾任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副行长的邹建旭。公开资料显示,邹建旭同样于2007年调入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先后担任深圳分行公司业务管理部总经理、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等职务。

据中纪委网站,2月10日,中国光大集团召开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光大集团制作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朱慧民案,光大银行南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周江涛案警示教育片,运用典型案例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

“这些典型案件都是发生在身边的鲜活事例,揭示的问题发人深省。”光大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杨溢子

【作者】 杨溢子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