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崇阳县法院依法作出拘留决定书,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黄某司法拘留15日。
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黄某带至县拘留所
2020年至2021年期间,黄某先后向甘某借款29.5万元,并约定了还款期限。借款到期后,黄某未按照约定偿还借款。甘某多次向黄某索要钱款未果,将其诉至崇阳县法院。2021年11月,崇阳县法院依法判决黄某偿还借款29.5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黄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责令其履行义务,但黄某一直逃避执行。2月17日,根据有关线索,崇阳县法院执行干警在天城镇中津村黄某家中找到黄某,将其带至法院。到达法院后,执行干警向黄某释法明理,耐心劝说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但黄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未能给出合理还款方案。在申请执行人甘某的申请下,当晚法院依法对黄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有效打击其消极履行的行为,有力维护法律尊严。
一直以来,崇阳县法院对执行工作高度重视,大批执行案件得到有效解决,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法律意识日渐深入人心,但仍有少数被执行人心存侥幸,对判决结果置若枉闻,甚至有意逃避执行,最终等待他们的定是严厉的司法惩戒。(通讯员:吴伟)
审核:华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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