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22年全市法院工作会议暨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总结会,会上对2021年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多个集体及个人获得荣誉表彰。

全市法院先进集体——执行局

2021年,富川法院执行局将始终牢牢把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目标任务,将学习教育、为群众办实事与执行工作统筹推进。2021年共执结案件1199件,结案率为99.25%,执行到位金额4778.56万元。在系列专项执行行动中执行到位1600多万元,涉党政机关的执行案件100%执结。为攻克执行难,推出执行局工作微信号和案款支付二维码,强化沟通联系和便民履行。突出善意文明执法理念,切实服务保障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及“六稳”、“六保”工作。2021年,执行局获当事人赠送3面锦旗。

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富阳人民法庭

富阳人民法庭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作为一个工作重点狠抓落实。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充分考虑每个个案的实际情况,对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给予适当的倾斜。审理案件之余,注重妇女儿童普法教育、心理健康疏导等工作,主动加入法院“青苗”普法团队,多次进村进校开展普法活动,切实提高广大民众尤其妇女对婚姻家庭、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程度。2022年1月7日,积极发挥新法在推进家事审判、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用,率先在全市法院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并全面推动落地实施,在庭审、调解以及法治宣传中,向家长精准传播“依法带娃”的法治观念,以“小家和谐”共筑“大家平安”,营造辖区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办案标兵——欧阳家福

欧阳家福,男,现任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作为党员干部和党支部书记,他时刻以优秀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对支部党员的学习和管理,培养和发展优秀青年干警,为支部注入新的血液,2021年6月获得富川县直属机关工委优秀共产党员。作为员额法官,他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及时加强对新修法律学习,并积极投身法治宣传,让所学知识最大化服务于民。2021年欧阳家福全年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52件,调撤率60.5%,旧存案件和长期未结案件清零,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了一份力。

办案标兵——柳真诚

柳真诚,男,现为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助理。他以“协助法官承办好每一起案件”作为工作使命,在执行过程中,积极学习,不断总结经验、优化流程,在每一次协助法官进行案件办理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在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他及时向法官和有经验的干警请教。他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为执行局执行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发挥了良好的辅助作用。

综合业务工作先进个人——熊秋霞

熊秋霞,女,现任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在政治部工作的7年来,锻炼了她过硬的业务素质,成为队伍建设的“里手”,同时她加强学习、甘于奉献,争做政策理论的“宣传者”、全院干警的“服务者”。作为新时代的政工人,熊秋霞坚持“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扎实做好基层法院党组织建设工作,为富川法院打造高素质法院队伍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综合业务工作先进个人——何兴发

何兴发,男,现任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他坚决服从组织安排,无论作为驻村工作队员,还是法院办公室负责人,他迅速转变职务角色,牢固树立为领导服务、为审判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意识,认真践行服务宗旨,扎实做好各项后勤服务,全力确保法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优秀司法警察——盘晓娟

盘晓娟,女,瑶族,现任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三级警长,贺州市第五次党代会党代表。盘晓娟在工作中认真履行司法警察职责,她业绩突出、甘于奉献、作风优良,清正廉洁,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树立起一名人民司法警察的良好形象。2021年6月获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22年1月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这些荣誉凝聚着全院干警的汗水和努力,既是鼓舞也是鞭策。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富川法院将扎实推进高水平司法,不断提高管理效能,积极化解执行难题,提升队伍素质建设,推动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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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作者:张奎星

编辑:张奎星

审核:黄正强

【2022年第35期】

广西富川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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