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没有一个车主
2022年能逃过油价上涨的折磨
据悉,部分车主已经扬言要“扛着车出门”
除了油价不断地给我们带来惊吓
今年4月1日起
交通违法记分规则,也将迎来重大调整
另外,我还为你整理了
重庆交通最新错峰通行政策
@重庆车主,速看速看!
收藏!交通违法记分规则有变!
公安部发布新制定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将于2022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相比“2016版”交通违法与记分
2022版记分的交通违法共50项
记分类型增加了扣9分、删除了扣2分的违法行为
首先我们来看看,都有哪些扣分减少/增加
扣分减少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12分降为9分)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6分降为3分)
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3分降为1分)
4.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2分);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6分)
5.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9分);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3分)
6.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3分);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1分)
图源:摄图网400056371
扣分增加
1.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2分升为3分)
2.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2分升为3分)
除此之外,还有这些条款有变化
01
● 旧: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12分)
● 新: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12分)
02
● 旧: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12分)
● 新: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12分)
03
● 旧: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6分)
● 新: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6分)
04
● 旧: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3分)
● 新: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3分)
图源:摄图网400197599
05
● 旧: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3分)
● 新: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3分)
06
● 旧: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2分)
● 新: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1分)
07
● 旧: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2分)
● 新: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1分)
08
● 旧: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1分)
● 新: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1分)
图源:摄图网400146975
还有这些条款进行了增加/移除
条款增加
01
● 新: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12分)
02
● 新: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9分)
图源:摄图网303723120
条款移除
01
● 旧: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02
● 旧: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03
● 旧: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04
● 旧: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05
● 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图源:摄图网302041215
最后,我们以分值档为标准
为大家进行了违法积分调整大汇总
重庆老司机们,速速查收!
7项交通违法行为记12分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3.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4.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5.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7.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一次记9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1.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2.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4.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5.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图源:摄图网400228484
一次记6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1.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2.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3.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4.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5.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6.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7.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8.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9.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一次记3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1.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2.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4.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5.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6.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7.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8.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9.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10.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11.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
12.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13.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14.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1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一次记1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1.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3.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4.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5.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6.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7.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8.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9.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10.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图源:摄图网306624138
以上变化你记住了吗?
记不住的车主们
这边建议把本文放到收藏夹去吃灰哈
同时,为了进一步缓解主城区的交通拥堵
这些桥梁隧道或将实行高峰时段错峰出行哦
这些桥梁隧道高峰期或错峰通行!
为进一步缓解重庆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
在中心城区实施的高峰时段错峰通行
新增了双碑大桥、双碑隧道、
大学城隧道以及中梁山隧道
让我们再来回顾一下
最新的错峰通行政策
错峰通行时段
工作日早高峰:7:00-9:00
工作日晚高峰:17:00-19:30
每日共4.5小时
错峰通行范围
错峰通行车辆:所有渝籍和非渝籍号牌汽车;
错峰通行区域:高家花园大桥、高家花园大桥复线桥、石门大桥(双向)、嘉华大桥(双向)、渝澳大桥、牛角沱嘉陵江大桥、黄花园大桥(双向)、千厮门大桥(双向)、朝天门大桥(双向)、东水门大桥(双向)、石板坡长江大桥、石板坡长江大桥复线桥、菜园坝大桥(双向)、鹅公岩大桥(双向)、曾家岩大桥(双向)、双碑大桥(双向)、真武山隧道(双向)、双碑隧道(双向)、大学城隧道(双向)、中梁山隧道(双向)。
其他规定
星期一至星期五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当日不实施错峰通行;因法定节假日而致周末双休日变更为工作日的,当日不实施错峰通行。
下列车辆不受错峰通行限制:军车、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出租车、工程抢险车、应急救援车、公交客车、公路客车、校车、旅游客车、运钞车、邮政专用车、殡葬专用车、悬挂新能源号牌车辆、20座(含)以上大客车以及其他从事城市公共应急、抢险的车辆。
对残疾人驾驶车辆实施备案通行管理。
图源:摄图网400242263
当然,家人们也可以随时在我们后台
一
快来评论区和我们聊聊
油价上涨、扣分变化,对你有什么影响~
重庆生活情报局 · 整理
文章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重庆公安局交巡警总队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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