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

2月22日,榆林市发布一批人事任免,具体如下:

榆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2年1月29日决定,任命:

詹正平为榆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2年1月29日决定,任命:

周拥军为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正县级)。

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2年1月29日决定,任命:

徐磊为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县级)。

榆林市信访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2年1月29日决定,任命:

曹继军为榆林市信访局副局长。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2年1月29日决定,任命:

李晓刚为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挂职期限自2022年1月起,为期2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另行通知。

渭南合阳

合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李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合政任字〔2022〕1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洽川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合阳县委《关于肖海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合字〔2022〕3号)文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李涛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正科级督查专员(兼);

王晓丽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乔江峰同志不再担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人民政府正科级督查专员职务;

刘小平同志不再担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杨伟民同志不再担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职务;

王宏周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合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王耀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合政任字〔2022〕2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洽川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合阳县委《关于张俊锋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合字〔2022〕11号)文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王耀军同志任县煤炭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正科)职务;

张楠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朱红伟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正科);

张俊锋同志不再担任县煤炭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来源:榆林市政务公开、合阳县政府

编辑:思雨

责编:李杉

审核:赖婷

终审:卢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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