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云南省大理州祥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连续破获三起肇事逃逸案。

曝 光

2月6日01时许,李某某驾驶云L6***1号小型轿车在祥云县下庄龙润街天恒KTV旁倒车时,与吴某某停放在路边的小型客车发生擦碰,事故发生后李某某驾车驶离现场。接到群众报警后,下庄交警中队民警经多番工作,于9时30分许,成功查获逃逸嫌疑人李某某(男,22岁,祥城镇人)。经询问,李某某对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随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李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1500元的处罚。

2月16日13时54分许,祥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祥宾路政府西门路段,一辆两轮摩托车撞倒一位行人后逃逸,现场有人员受伤。请出警处理!”接警后,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勘查调查,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经多番努力,当日20时许,肇事逃逸驾驶人杨某某(男,48岁,祥城镇人)及所驾驶的云LP***5号牌摩托车被民警查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月16日17时20分许,祥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停放在兴云路的一辆云LB***7的小型客车被撞,肇事车辆逃逸。请出警处置!”接警后,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经调查,当日凌晨04时51分许,驾驶人余某某驾驶车牌号为云L0***2的小型客车,沿兴云路由南向北方向行驶,行驶至兴云路龙翔路路口至文苑路路口时,与段某停放的LB***7号小型客车发生碰撞,发生事故后余某某直接驾车驶离现场。经多番工作,至17日上午9时许,民警在一小型修理厂内将肇事车辆及肇事驾驶人余某某(男,34岁,祥城镇人)查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期,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连续破获两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案例一

2022年01月20日,高某某驾驶云L08***号小型普通客车沿博盛路由南向北行驶,02时52分许,行驶至博盛路69号(京东快递门口)处时,撞击李某某停放在京东快递门口的两辆电动三轮车后,电动三轮车刮擦张某某户店铺门口广告布,造成三车不同程度损坏、广告布损坏的通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高某某驾车逃离现场。经调查,永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将高某某成功抓获,后经询问得知,高某某对其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随后,永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高某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

案例二

2022年01月25日,何某某驾驶云L0P***号小型汽车沿永平县博南路由北向南行驶,01时36分许,行驶至博南路与永康路交叉口处时碰撞道路中心隔离护栏,造成车辆受损,道路中心隔离护栏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何某某驾车逃离现场。经调查,永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将何某某成功抓获,经询问,何某某对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随后,永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何某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

永平交警提示:无论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切不可肇事逃逸,应第一时间报警,对方当事人不在现场的,要及时联系对方当事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逃之夭夭,熟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轻微事故逃逸看似是小事,实则是大事,司机朋友们可不能因小失大哦!

来源:大理交警 图文/倪春艳 尚俊娜

编辑: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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