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法官,我儿子的罚金已经准备好了,我怎样给法院缴纳呢?”2022年2月20日,镇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接到被执行人岳某全的母亲岳某芝来电,告知其已为在狱中服刑的儿子准备好了代缴的罚金

原来,岳某芝的儿子岳某全因犯组织、强迫卖淫罪,于2021年12月20日被镇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该罚金刑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办案人员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询被执行人岳某全名下财产,发现其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办案人员及时向被执行人岳某全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向其说明拒不缴纳罚金的法律后果,岳某全表示愿意缴纳罚金,但由于自己正在服刑,无力缴纳。

随后办案人员联系了其母岳某芝,岳某芝系独自生活,表示自己因年龄较大,无固定收入,经济困难,无力缴纳。办案人员从法律规定上、家庭情理上,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给岳某芝做思想工作,岳某芝表示自己会积极想办法筹措资金,替儿缴纳。最终,2022年2月21日14时40分岳某芝拿着东拼西凑借来的20000元现金来到法院,当场缴纳了罚金,该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