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盘此事,从社交网 络平台流传“丰县生育八孩女子”相关视频开始,网友就十分关切当事女子的遭遇——这些疑问,在舆论场引发持久讨 论。如今,“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翔实的调查结果与问责情况,让人宽慰。对 于民众 所关心的问题,及时翔实地回应质疑,承担本来应该承担的职责,才是应有之义。
2月23日,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通报了关于“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调查处理情况,针对该事件的多个疑点作出回应,并对17名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处理。
▲新华社十三问“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视频/新华网视频号
“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失职渎职必须严惩
在处理结果中,丰县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董某民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以涉嫌虐待罪依法批准逮捕; 对犯罪嫌疑人桑某妞、时某忠,以涉嫌拐卖妇女罪依法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将对涉案犯罪事实,包括涉嫌收买被拐卖妇女等犯罪开展侦查取证工作。 此外,对于包括丰县县委书记娄海在内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共17人,依规依法作出了处理。
从这篇通报长文来看,调查结果对于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认定直接且详细。
在这17人的责任认定中,不少都存在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不负责任,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不力,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中失职失责等情况。
可以说,目前这份通报,从“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也即是杨某侠的具体情况,到与该事件有关的责任人的处理,都用十分翔实的细节,有力地回应了舆论场上近期以来围绕此事产生的种种质疑与争议。
复盘此事,从社交网络平台流传“丰县生育八孩女子”相关视频开始,网友就十分关切当事女子的遭遇:她为何被铁链锁住脖子?她是哪里人?为何患上精神疾病?当地有没有对她进行相关救助?这些疑问,在舆论场引发持久讨论,有待相关方面答疑释惑。
此前丰县曾有过四次通报,但从今天来自省级层面的通报来看,无论是对拐卖的事实认定,还是对董某民等涉案人员的处理上,对比之前,当地相关负责人都存在轻纵的情况。如今,相关责任人被严肃处理,着实不冤。
需要看到的是,为了还原真相,廓清疑云,这份翔实的调查,离不开扎实的实地调查和走访。事件发生以来,调查人员除在江苏省开展调查工作外,还赴云南、河南等相关省开展实地调查,共走访群众4600余人次、调阅档案材料1000余份。从这里,也能看出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为了还原事实真相所作出的努力。
这般翔实的调查,呼应了公众对彻查此事的吁求,也体现了人民至上的导向。“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关涉一个公民基本的人身权利,也涉及基层地方政府可能存在的治理失范。唯有彻查,才能给当事女子一个公道,给公众一个真相,也让失职失责人员受到依法惩罚。
▲小花梅(杨某侠)精神治疗持续进行。图/新华网视频号截图
如今,“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翔实的调查结果与问责情况,让人宽慰。迷雾终于廓清,真相终于抵达。而这也给地方治理以警醒:对于民众所关心的问题,及时翔实地回应质疑,承担本来应该承担的职责,才是应有之义。
当然,对于“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的反思也不该止步于此,这提醒地方在治理过程中,要始终以公平、正义、法治为准绳,时刻做到实事求是,客观透明,切实维护每一个公民的权益。
吸取丰县教训,
以专项行动扫除人口拐卖盲区
与此同时,通报还指出,近期江苏全省已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侵害妇女儿童、精神障碍患者、残疾人等群体权益问题,依法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全面落实救助帮扶政策措施,切实维护好、保障好人民群众权益。
调查通报直面了舆论对“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的多种疑问,也对相关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予以严肃问责。而在平息个案的舆论争议之外,江苏省继续开展相关专项整治行动。这标志着,“通报不是结束,而是开始”,让各界对后续的整治成果予以期待。
应该看到,开展专项打拐行动虽是对陈年旧案的打捞,但实际是以务实行动回应当下的社会关切。因为在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愈发受到重视的今天,强化对拐卖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越来越具备社会共识。因此,对此类犯罪行为——哪怕它是发生在过去,社会的容忍度也越来越低。
一个颇具代表性的细节是,有媒体披露,《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最近在网上征求意见,不到一个月时间就收到了42万条法律意见。这种“看得见”的民意表达,理应得到“看得见”的治理回响。
当然,考虑到拐卖和收买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高峰,距今已有不少年头,像此次“丰县事件”就发生在24年前。
那么,无论是对于侵害妇女儿童等群体权益问题的全面深入排查,还是依法打击相关违法犯罪,不仅需要突破历史条件的种种限制,还得超越现实的种种阻力。
▲部分涉拐案被告人同时触犯其他罪名。图/新京报制图
也因此,在开展专项行动的过程中,相关地方和部门除了要积极运用技术手段穿透历史的尘埃,更得拿出担当,真正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丢掉不必要的思想包袱。
比如,完全没必要担心因对旧案的查处,影响地方形象。相反,讳疾忌医,以推诿和回避来掩盖问题,才是伤害民心、拖累地方形象的不智之举。此次事件的舆论发酵过程,其实就已经给出深刻教训。
此外,通报还指出,有关地方党委和政府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特殊群体救助关爱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这需要引起重视:基层治理的过程中勿留盲区,给罪恶的滋生提供缝隙。
应该明确的是,依法保障妇女权益,从来就是政府须臾不可少的“分内事”。正在征求意见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就表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对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未及时制止或者未给予受害妇女必要帮助,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因此,重视对于妇女等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理应成为每个地方和治理者的必备修为。
▲2011-2016年,全国法院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数呈下降趋势。图/新京报制图
当然,开展专项排查治理,也不该只是哪一个地方或部门的责任,必须凝聚社会合力,形成一盘棋的治理格局。
去年4月,国办印发的《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就明确规定,要坚持和完善集预防、打击、救助、安置、康复于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反拐工作法治化、协同化、科技化、社会化水平。
在此要求下,有关方面在继续织密预防机制的同时,也要努力打捞历史旧案,实现除恶务尽、“应救尽救”,让公平正义惠及每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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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综合新京报报道整理
本文编辑:徐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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