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深圳龙岗交警在打击隐患车辆时,发现有两辆车辆信息可疑,似是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带病上路”。

交警迅速行动,深入开展重点车辆轨迹分析,先后确定了这两辆车在辖区内的活动轨迹,并联系到车主本人。

粤M*****:经调查,该车辆已达报废标准,但仍在龙岗区内行驶,也不送检年审。该车主却表示,自己平时工作忙,总是将此事忘记了。

粤B*****:经调查,该车辆已达报废标准,但行驶轨迹不仅在龙岗区,还在罗湖区和龙华区四处跑。该车主却推托,虽然车是自己在开,但年审是拜托他人在处理,自己一概不知情,只以为年审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对非法拼装和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依法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

案例中两位车主已被作出相应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知多D】

什么是报废车?

◉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

◉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私家车没有使用年限的限制,是在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需报废。

报废车上路行驶的危害

安全隐患大:报废车辆因为使用年限长,机件严重老化损坏,车辆性能大大降低,极易酿成道路交通事故,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环境污染大:报废车耗油量明显增多,排放污染物严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污染物标准,不符合环保要求。

侵权行为多:上路行驶的报废车辆大多套牌、假牌甚至无牌,经常肆无忌惮地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非法改装、酒后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

车肇事无保障:报废机动车因没有参加保险,且车辆也不值钱,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大多驾驶员无力承担巨额经济赔偿。

【撰文】邓子良、丰雷

【作者】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