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
有人在警局上演友情戏码
顶风作案替朋友顶分处理违章
2月23日下午,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万秀大队的前台民警在处理交通违章业务时,发现有一群众面对民警的询问支支吾吾,有涉嫌买分卖分行为,民警立即上报大队领导。
在办案民警陈雄文进一步询问下
该群众李某供述是帮朋友顶分处理违章的
不是买分卖分行为
办案民警随即严厉教育李某
告知其违规顶分处理违章的法律后果
李某才意识到其行为的严
重性
由于得到及时制止
李某顶分处理违章行为没有实质性实施
民警责令其抄写交通法规一千次
李某自觉服从民警的处罚
并表示以后不再违反相关规定
梧州交警提醒:提供虚假证言代办交通违法或找中介、亲戚、朋友“买卖记分”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的正常秩序,在买卖记分违法行为中不仅“买分”违法,“卖分”的和中间委托人的行为也违反法律规定。
一旦被公安机关查获,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并限制其办理驾驶证业务,请广大群众切勿以身试法。
相关法律
违法行为人向他人购买机动车驾驶证记分、将机动车驾驶证提供给他人办理记分,或者中介人员组织买卖记分,串通卖分人顶替买分接受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参与买卖交通违法记分的各方违法行为人,将依法予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1、对买分、卖分行为定性为“以欺骗手段影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办案”,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以“提供虚假证言”予以处罚;
2、对中介人员利用群众不熟悉交通安全法规,谎称需扣分骗取中介费用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诈骗行为处罚;
3、对伪造证件虚假注册“交管12123” APP处理交通违法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以伪造公文证件处罚;
4、上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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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莫贵钦
校 对:杨 珊
编 辑:蓝兰清、张议文
素材来源: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万秀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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