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坐落:澄海区莲上镇塔山大道北侧、莲南新美路西侧
宗地总面积:13333.1平方米
主要用途:工业用地
土地容积率3.5,建筑密度60%,建筑限高40米。计容建筑面积46665.8平方米。起拍总价1532万元,楼面价约328.29元/平方米。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澄自然资告字[2022]01号
经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CHWG2022-1
宗地总面积:
13333.1平方米
宗地坐落:
澄海区莲上镇塔山大道北侧、莲南新美路西侧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3.5
建筑密度(%):
≥30、≤6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40
主要用途: 工业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13333.1平方米
投资强度:
10500万元/公顷
保证金:
307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4406921BA0043|4408021BA0266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起始价:
1532万元
加价幅度:
16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2年3月17日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2年3月30日10时00分
备 注
1、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方式;2、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M1);3、13333.1平方米≤地面以上计容总建筑面积≤46665.8平方米;4、10%≤绿地率≤20%;5、其它规划要点按《澄海区莲上镇塔山大道北侧、莲南新美路西侧地块用地规划条件》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申请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3月17日至2022年3月29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统一导航”http://www.gdzwfw.gov.cn/ggzy/gdyzwst/ywxt/systemPage.html,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项目公告>土地交易”进入具体地块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9日10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3月29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2年3月17日9时00分至2022年3月30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按成交总价款的20%确定。
(四)出让价款缴交
1、竞得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署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2、成交价款必须以现款缴交,且不得与被欠债权相抵扣;逾期缴交的,受让人应缴纳违约金,按逾期缴交款项每日千分之一(1‰)的标准计算。
(五)土地交付时间和条件
该宗用地已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在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由汕头市澄海区土地储备中心按“净地”标准移交。若土地未能按期交付,汕头市澄海区土地储备中心需向受让人支付违约金,按受让人已支付土地价款每日千分之一(1‰)的标准计算。
(六)开发建设要求
1、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产业定位用于“食品生产和食品冷链物流”的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700万元/亩;2025年工业年总产值不低于1亿元;2026至2029年工业年总产值不低于2亿元;2025年年纳税金额不低于400万元,即年纳税金额不低于20万元/亩;2026年至2029年年纳税金额不低于600万元,即年纳税金额不低于30万元/亩;建筑面积不低于45000平方米。竞得人不得用于投建其它产业项目且应达到上述其它要求,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追究竞得人违约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2、该宗用地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3、开工、竣工应按规定向自然资源部门申报备案,逾期开工、竣工的违约金按出让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0.1‰)的标准收取。
(七)配套设施及投资建设要求
1、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须与澄海区工信局签订《汕头市澄海区莲上镇塔山大道北侧、莲南新美路西侧用地项目监管协议》,方可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本宗地涉及的投资、建设、发展等事项按前述监管协议执行。
2、本宗土地使用权转移应符合《汕头市澄海区莲上镇塔山大道北侧、莲南新美路西侧用地项目监管协议》约定要求,并经监管单位核准后报澄海区人民政府批准。
(八)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landchina.com》、《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nr.gd.gov.cn/zwgknew/zdlyxxgk/tdsc/crgg/》、《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dzwfw.gov.cn/ggzy/gdyzwst/》、《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http://www.shantou.gov.cn/ggzyjy/)》、《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澄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专题专栏http://www.chenghai.gov.cn/ch/ztzl/chqggzyjy/》进行公告。
(九)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汕头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服务指南”栏目中“土矿交易”板块“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竞买人)。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
2022年2月25日
来源:汕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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