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举报隆回县第一中学乱收费
学生在校不寄宿也要交寄宿费(公寓费),这样的学校土规定该不该纠错?
隆回县第一中学在开学缴学费时对走读生(通读生)也收取公寓费,学校老师说这是学校的规定,对通读生多收的公寓费是不退的,县财政岀钱为一中建了宿舍楼,现在只要是学生有一个学期寄宿了,以后不管学生寄不寄宿都要收公寓费。(隆回县第一中学有四五千学生,一年公寓费上百万元,看来最后一中的宿舍楼都是学生出钱建的。)
向学校反映,学校说学费钱是县财政收的,每学期学费收多少怎么收,学校作不了主,有问题问县财政局。向隆回县财政局相关工作人员反映,工作人员说这是县财政非税缴费公共服务平台统一操作的,我们也不清楚,有问题问非税缴费平台服务公司。向制作和维护财政非税缴费公共服务平台的公司工作人员反映,说平台缴费类别:学费、公寓费和书籍作业本费前面的选择方框都是打好勾(“√”)了的,必收项也全填的“是”,对学生不需要寄宿的家长来说缴费没法选择,这是有点强制收费啊,公司工作人员说这些情况不清楚,有问题问隆回一中吧。问题反映了一圈毫无结果,简直是扯皮加扯淡!
应该说同年级一个班的学生学费只有公寓费的变化,每学期每班学生寄改通或通改寄的不多(几个人),在报名缴费前班主任在家长群对学生本学期是寄宿还是通读已了解清楚了,只要把公寓费有变化的学生名单交教务处,教务处剩下的工作量应该不大,家长缴费也顺心很多。拿个收费二维码说事,真不知道是隆回一中学校不作为还是隆回一中把学生家长当傻子呢!
一年公寓费600元,也是不寄宿学生家长的血汗钱啊!惩治教育腐败,任重道远!
隆回县第一中学回复
网友:
您好!
您发布的关于隆回一中收费的网帖,我校已经获悉,现答复如下:
隆回一中以上级相关文件作为收费依据,并及时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绝无乱收费现象,更无关教育腐败问题。
高一新生入学时,所有学生统一在县财政非税收入缴费公共服务平台缴费,办理寄宿转通学后,学校于期中或期末以班级为单位统一退还公寓费,高二、高三部分学生中途由“寄宿”转为“通学”后,持通学手续和证明到学校财会室办理退费。
学校不存在“对通学生多收的公寓费是不退的”的情况,可能有极个别学生由“寄宿”转为“通学”却没上报学校、因而未能及时退费的现象,或者是极个别班主任解释不到位让学生和家长误解,在此深表歉意,学校将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学校承诺,只要是通学生,学校会不折不扣退还公寓费,请学生及家长放心。
非常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监督,我校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改进工作,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积极作为。
隆回县第一中学
2022年2月26日
来源:百姓呼声 l隆回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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