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敏静)

2月22日,省联社菏泽审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崔玉光做客“政务服务热线”,详细介绍全市农村商业银行基本情况,并现场接听来电,回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什么是农民住房贷款?申请农民住房贷款需要哪些条件?办理农民住房贷款需要提供哪些基本资料?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省联社菏泽审计中心获悉,农民住房贷款是指农商银行向辖内农村村民发放的用于购建住房所需的人民币贷款,主要包括自建房贷款(含危房改造贷款)、村民公寓贷款、商品房贷款和二手房贷款。自建房贷款是指向农村村民发放的用于自建住房或危房改造的贷款。村民公寓贷款是指向农村村民发放的用于购买村经济组织(即公寓发展商)建设的村民公寓的贷款。商品房贷款是指向农村村民发放的用于购买商业性住房的贷款。二手房贷款是指向农村村民发放的用于购买再次交易住房的贷款。贷款适用对象为农商银行服务辖区内符合规定贷款条件的农村村民。

申请农民住房贷款需要具备如下条件:年龄不小于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加贷款期限);所建或所购住房在县级联社的服务辖区内;有合法的经济来源,收入水平高于当地农民的平均收入水平,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建房或购房的自有资金(包括已投入的建房资金)在总价款的40%(含)以上,并将自有资金存入在农商银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借款人为信用户,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农商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办理农民住房贷款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借款人及财产共有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自建房的提供村集体宅基地使用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购买住房的提供买卖双方的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房产为二手商品房的,提供房产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共有人出具的同意出售房屋的证明;所购房产为二手农村住房的,提供村集体宅基地使用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村集体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房屋共有人出具的同意出售房屋的证明;在农商银行开立账户,存入总投资40%以上资金的证明,资金已投入使用的,建房的提供购买建房材料的证明,购房的提供预付款证明;共同还款人签署的共同还款确认书;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