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流量为王。

这个大家已经见惯不怪了。

为了流量而衍生出来的各种博眼球骚操作,

狐妹已经不记得自己写过多少回。

我累了,你们也累了。

不过,经过今年轰轰烈烈的“互联网清朗行动”之后,

歪风邪气顿减,现在已经少有听闻某某明星/网红又出来作什么妖了。

可是,整顿归整顿,还是没有治本,

毕竟「流量就是金钱」这句话依然适用于如今的互联网。

那咋整呢?

只能在封号的边缘疯狂试探了呗。

这两天,狐妹就见识到了这么一场闹剧。

昨天,

#万达就王健林去世谣言已报警#这个话题突然窜上微博热搜,

引发了大量关注。

重点是,用微博的人都知道,

如果不点进去热搜的页面,一般来说是看不全热搜标题的。

于是,很多网友就看到了下面几个字:

万达王健林去世...”

只有这几个字,意思就完全不一样了,

妥妥的爆炸性新闻啊。

估计很多网友都是被这个惊到了,纷纷点进去,

于是这个话题火速冲到

热搜第一

阅读量高达6.9亿。

可同时,大家又感到很奇怪,

怎么单见辟谣微博,没见到是谁发布的谣言?

总不会是万达自导自演吧?

带着好奇心,狐妹层层下探,

发现这个谣言一开始是从今日头条中传出来的。

11月14日,

今日头条一名用户捏造了王健林去世的消息:

但其实,这条消息本身没有什么影响力,

根据今日头条的官方声明,这则消息21时21分发布,22时02分就被头条团队认证为谣言而删除了。

中间只展现了41分钟,总共被阅读了13次。

然而,短短的41分钟,足以形成一条谣言传播链,

并被有心人发现和利用。

一位网友整理出了时间线:

在头条的消息被删除后,

有网友把消息截图发到微博。

其实,这种小到不能再小的小道消息,

第一消息发布人的社会影响力很小,压根看不出他跟万达集团有什么关系;

第二整则消息无凭无据,只有几个中文字,有手就能编。

正常人都不会相信。

那些别有用心的人自然也懂这个道理,

但是他们又不想放过这个流量,

于是他们另辟蹊径,整了个:

辟谣式传谣

微博上某些大V看到后,他们马上发布了这一截图,

而且都配文说:

#王健林方辟谣去世#

#网传王健林去世消息不实#之类的。

嗯,没错,还是自带话题那种。

这样一来,流量有了,也显得自己没瞎传谣,

既当了婊子,又立了牌坊。

这样一来,话题马上如潮水般涌开了,

甚至惊动了万达官方出面辟谣,

在网站上PO了一张王健林参加会议的照片:

如此,便完成了从13个阅读到热搜第一的全过程。

在这场事件中,造谣的源头很快被今日头条删除了,

造谣传谣账号也被封禁,

而在万达辟谣之后,微博收获了两个爆款热搜:

#万达辟谣王健林去世#

#万达就王健林去世谣言报警#

那么,填空题来了:

在这场闹剧中,最大获利者是_______。

要说微博上转发的那些个黄V是为了流量,

那头条号的那个用户又是图啥呢?

直到账号被永封前,也只是被今日头条展现了56次而已...

狐妹真的是怎么想都不明白,

为什么可以为了这点流量,就随随便便造谣某个人去世了?

因为好玩?

因为吃饱了撑的?

还是因为人生太无趣了?

对于这点,很多知乎上的答主则提供了一个思路——商战。

*知乎@长嚣

因为珠海万达商管准备上市了。

当然,这也只是网友的猜测,具体原因,狐妹也不知道。

但有一点我很清楚:

造谣,是犯法的!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故意利用网络造谣、传谣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公然侮辱、诽谤他人,即使不构成犯罪,也要受到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但是,作为多年资深冲浪选手的我们,

真的看过太多太多这种谣言了。

我想,关键还是造谣成本低,获得的利益又很大吧。

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