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很多女性朋友吐槽过,婆媳关系是世上最难处理的关系之一。她们这么说,想必是在和自家婆婆相处中受了不少气,所以很能理解,也相当认可。但我认为,还有一种家庭关系,在大部分情况下,可能比婆媳关系更难处理,矛盾更多,那就是妯娌关系。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认为婆媳关系有个明确的尊卑上下之分,做儿媳的难免要多受点气,但正常情况下也只能默默忍受,而不会公开顶牛,而且多少还有个为人子为人夫的男人在中间调和,妯娌关系则不然,两妯娌如果不和,做兄弟的基本是没办法调和的,反而会受枕边风的影响越来越疏远。

今天,就来讲一件有关妯娌不和而引发的命案。此案内容出自《柏桦讲明代奇案》。

明朝万历年间,山东登州府栖霞县,有一对黄氏兄弟,哥哥叫黄文韬,弟弟叫黄武略,从这名字就可以看出他们父母对他们期望之高了。

然而期望只是期望,作为普普通通的平头百姓,既没钱读书,又没路子当官,文韬武略也只能是想想而已。兄弟二人长大以后,各自娶妻,哥哥娶妻李氏,弟弟娶妻张氏,兄弟俩不说多穷,但肯定跟富裕谈不上关系。

一母同胞的兄弟两个,关系还是很好的。为了方便照顾年迈的母亲,两人没有分家。他们住在一个院子里,哥哥住东厢房,弟弟住西厢房,常年卧病在床不利于行的寡母则住在正房。

正所谓亲兄弟明算账,既然没有分家,难免有些公共事务需要处理,为了减少纠纷,这些事儿自然得立个规矩。比如打扫院子这事儿,就是由嫂子李氏和弟媳张氏每人一天轮流负责。家里的簸箕扫帚只有一套,自然是共用的。比如今天是李氏打扫院子,打扫完后,会把簸箕扫帚放在自己房里,明天再交给张氏(我也不懂为什么不直接放在院子)。

有一年重阳节,黄武略一早就出门了(去收债,当晚没回),嫂子李氏去娘家做客,家中只剩下黄文韬和弟媳张氏。当天张氏打扫完院子之后,为了明天不用早起,不想等到明天早上把簸箕扫帚交给李氏,于是把簸箕扫帚送到东厢房。当天黄文韬本来是没事儿不需要出门的,但他偏偏临时出去了,房门也没锁,张氏也没多想,放完扫帚就去照顾婆婆了。

本来,这是一件小得不能再小的事儿。

然而,当天晚上,李氏回来之后,发现簸箕扫帚在自己房里,就疑心丈夫趁着自己不在家,和弟妹通奸了。妇人无故胡乱猜疑,黄文韬懒得理她,骂她一句胡说八道什么就不说了。可能是李氏当天喝酒喝多了,见黄文韬如此情形,还以为黄文韬心虚。黄文韬怕李氏声音太大,被张氏听见就不好了。又呵斥了李氏一句。

然而女人蛮不讲理起来,真的是不可理喻。李氏没有任何证据,就说这种话,就凭着自己的一点猜疑之心,声音越说越大,指责黄文韬肯定是趁着李氏还在扫地的时候,拉着李氏来到自己房中调笑成奸,不然天天都是早上交接簸箕,怎么今天就自己送过来了。

女人吵架之时,嗓门一向奇大。声音传到了张氏房中,在房里当然听不仔细,张氏于是开门准备去劝劝,没想到嫂子李氏居然指责自己和大伯子私通。张氏为人,用她丈夫黄武略的话说,叫做“口讷怕羞”,就是不会与人争吵。张氏想着,如果自己进房辩解,嫂子不定又会骂出多少难听话,于是又默默回到了自己房中。转念一想,自己开门声音,兄嫂肯定都听见了,如今我开门了却不进去辩解,嫂子肯定以为自己心虚不敢辩解。

可怜的张氏,这一夜愁肠百转,怎么都想不出来方法为自己洗刷冤屈,心一横,就悬梁自缢了。

想想真的是可怕,就因为提前把簸箕扫帚送进房里,就莫名遭受不白之冤,然后又找不到方法自我辩解,就悬梁自缢了。说句老实话,嫂子李氏的责任当然是最重要的,这个无知妇人胡乱猜疑,导致弟妹悬梁自缢。但要说,她真有多大恶意,恐怕也未必。女人就是这样,背后说点坏话,指责丈夫背着自己偷人(不管有没有,喜欢猜疑),这都是很正常的事情。我觉得张氏之死,还有另外两个主要原因。一是当时社会对妇人必须讲究贞孝节烈等观念的盛行,二是张氏自己的性格也过于懦弱了。

最后简单说下后面的事儿。

兄嫂见张氏自缢身亡,就赶紧把弟弟黄武略找回来。黄武略问兄嫂,妻子何以无故悬梁身死。黄文韬和李氏言语支吾,黄武略于是把兄嫂告上公堂。公堂之上,李氏耐不住酷刑,说出自己猜疑丈夫黄文韬和李氏私通之事。

栖霞县知县是个庸懦无能的蠢官,也认为黄文韬确实和李氏有不轨私情,于是黄文韬因为诱奸弟妹导致弟妹身死之罪,被判绞监候。

当然,作为县令,是没有杀人之权的。这个案子还得往上报,最后落到了巡按山东监察御史姚思仁的头上。姚思仁是断案名家,精通律例,一看卷宗就发现诸多矛盾。

比如,糊涂知县根本就没有查看簸箕扫帚和院子的情况。其实从簸箕扫帚和院子的情况是可以判断出张氏是在什么情况下进的东厢房,是还没开始打扫还是打扫完了还是打扫到一半。另外,当日黄文韬黄武略的母亲是一直在家的,虽然常年卧床不良于行,看不到发生了什么,但她总能听到的,糊涂知县压根就没有向二人母亲取证。比如黄文韬和李氏深夜吵骂,张氏能听到,附近的邻居一样也可能听到,糊涂知县也没人任何取证,稀里糊涂就断定黄文韬和张氏私通。

姚思仁见案子有问题,就再次提审此案。这案子本就不复杂,姚思仁既然插手,自然一切真相大白。

按照《大明律》,若因奸盗而威逼人致死者,斩。姚思仁判了李氏绞刑,一命偿一命。

值得一提的是,黄武略真的是个心肠很好的兄弟,他本来就不信兄长会和自己的妻子私通,在得知真相后当即对姚巡按跪下磕头。另外她见亡妻已死,但嫂子李氏也确实不见得有故意害死妻子的心思,恳求姚巡按饶嫂子一命。只是李氏之罪,已是触犯国法,不是说饶就能饶的。最终,李氏还是被绞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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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李氏应不应该被判绞刑呢?说实话,我不可怜她,这种女人应该受到教训,但我觉得这个结果还是有点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