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3月1日南通讯 2月28日,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在如皋法院磨头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马某假冒注册商标案。

该案被告人马某因身患重症,被取保候审后居住在如皋市磨头镇,考虑其居住地到通州湾法院往来近220公里,来回奔波不易。承办法官王冬决定采取灵活便利、人性化的巡回审判方式,提前和如皋法院对接,在如皋法院的大力支持下,借用该院的磨头法庭进行了一场有法度、有温度的刑事巡回审判。

当天下午14时,庭审正式开始。合议庭按照法定程序,紧凑、有序引导控辩双方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护及最后陈述等庭审活动,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被告人马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认罚。经过40分钟左右的审理,该案当庭宣判,被告人马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今后,通州湾法院刑庭将不断探索和完善司法便民举措,对老弱病残等特殊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加大刑事巡回审判力度,把审判庭开到医院、家门、社区,以更加人性化的方式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既有法度又有温度。同时通过巡回审判,扩大普法宣传面,提高案件审判的社会效果,有效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张婧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