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桂小笋

3月1日午间,皖通科技因对实际控制人表述不一,收到深交所关注函,被要求说明认定西藏景源为控股股东、黄涛为实际控制人的依据。

对此,《证券日报》记者联系皖通科技对相关事项进行咨询,工作人员表示,会按规定回复,“这些问题以回复的公告内容为准”。

不过,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认为,从公开资料来看,“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的前后陈述出现矛盾,很难同时成立。”

查阅皖通科技过往信息,该事件还原如下:2021年9月10日,皖通科技在《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中称,截至2021年8月31日,公司仍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而在今年2月28日晚间,皖通科技发布了一则公告,称结合公司目前股东持股情况、董事会成员构成情况、股东对公司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等因素,经审慎判断,认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由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西藏景源及黄涛。

鉴于实际控制人状态描述的矛盾,交易所要求公司说明从2021年8月31日至本次公告披露日,股东持股比例、董事会构成、股东之间的一致行动协议或约定等的变动情况,实际控制人认定是否及时,依据是否充分。并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在2月28日晚间的公告中,皖通科技称,认定公司有实际控制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前两大股东持股比例差距拉开,以及董事会成员任职状态等:“截至2022年2月20日,公司第一大股东为西藏景源持有公司19.97%的股份,公司第二大股东为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8.44%的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现任9名董事中,4名由股东西藏景源提名,4名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1名由股东南方银谷提名,另外,公司本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的董事许晓伟曾任职于西藏景源关联方世纪金源集团(与西藏景源受同一控制),结合公司本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构成和提名董事的过往任职经历,公司认为,董事许晓伟的任职受股东西藏景源的意志影响。因此,公司董事会虽不存在半数以上董事由股东提名的情形,但结合股东提名情况、公司本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构成情况和其提名董事过往任职经历,公司认为,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在行使董事权利时受到股东西藏景源意志影响。因此,公司认定公司控股股东为西藏景源,实际控制人为西藏景源的实际控制人黄涛。”

结合皖通科技的2021年三季报等公开信息可知,公司第一大股东西藏景源持有公司的股份未出现变化,2021年三季报中,西藏景源持股数量为8192.7654万股;在今年2月28日晚间的公告中,西藏景源的持股数量也为8192.7654万股。

有鉴于此,对于公司上述解释,有专业人士提出了不同意见。“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的股份差额并没有发生实质变化,董事会成员及其背景关系也没有发生实质变化,如果没有新的一致行动协议或者其他因素,可以认为第一大股东对公司的实际控制力并未在2021年8月份之后发生显著变化。”王智斌对《证券日报》记者介绍,在此情况下,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的前后陈述是矛盾的,很难同时成立。

对于皖通科技的相关事项,《证券日报》将继续给予关注报道。

(编辑 孙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