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下午,

汨罗市发改局牵头,

组织召开新市供水有限公司

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

拟将新市供水有限公司基础水价

1.94元/立方米

调整为2.05元/立方米,

即上调0.11元/立方米

相关部门负责人

及部分市人大代表、

市政协委员、消费者等参加听证会

汨罗市新市供水有限公司采用向、兰水库的水库水作为水源,汨罗江水作为备用水源,供水区域覆盖新市、罗江两镇及循环经济产业园150余平方公里,解决12万人的安全饮水。

该公司现执行的水价为原汨罗市物价局汨价字〔2014〕22号文件中规定的价格,即居民生活用水价格1.94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价格2.91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为7.76元/立方米。以上不含代收的水资源费0.08元/立方米及居民非居民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等。

根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发改价调〔2021〕131号)等文件规定,依汨罗市新市供水有限公司申请,经市发改局价格成本调查队成本监审,决定依法调整新市供水有限公司供水价格。

会上,与会人员讨论了新市供水有限公司供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并就如何提供优质供水服务、保障安全用水、完善供水设施等提出具体建议,相关负责人一一回复;听证会代表认为此次价格调整合理有据,一致同意该供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听证会后,新市供水有限公司供水价格调整文件将报送市政府批准。(来源:微汨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