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的眼镜、香烟盒、插座、打火机……如果没有“明眼人”指点,你能把它们和“偷拍、偷听”联想到一起吗?

2月28日,南安警方对外通报:今年2月份以来,共成功侦破3起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案,抓获嫌疑人4人,缴获涉案设备400余件,涉案金额1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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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南安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网上非法销售隐蔽式摄像头。此类摄像头可伪装成日常生活用品,通过自主研发的APP实现远程操作录音、录像功能。

警方展开侦查后,于2月份先后在丰州、官桥、丰泽、乐峰等地抓获嫌疑人陈某东、侯某伟、潘某春、潘某玉,并查获一批窃听、窃照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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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籍男子陈某东原本在丰州售卖普通高清摄像头,因不时有客户咨询是否有卖窃听、窃照设备,受利益驱使,于是于2020年6月,便做起了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生意”。

他通过微信联系意向客户,销售带有窃听、窃照功能的改装打火机、排插插座、改装手机等,谈好价格后,再联络上家发货,从中赚取差价获利。今年2月10日,警方在丰州将陈某东当场抓获。截至被抓当日,他共卖出8部手机、10余个打火机和排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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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莆田籍男子侯某伟在浏览网页时看到广告,对方称可以提供有偷拍功能的充电宝给其销售盈利。随后,侯某伟便在网上各种贴吧、成人网站评论区发布该充电宝广告,陆续有人添加购买。

在高利润的吸引下,侯某伟还自行研究改装智能手机,将前置摄像头改装到顶部耳机孔位置进行销售,每台偷拍手机可盈利1500元。2月17日,南安警方根据掌握情况,在官桥将其抓获。直到被抓时,侯某伟通过非法制售这些偷拍设备已获利约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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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警方又分别在丰泽、乐峰等地抓获嫌疑人潘某春、潘某玉(男,乐峰人)。潘某春交代,其原本在电商平台贩卖普通录音笔和高清摄像头,期间有客户咨询是否有卖窃听、窃照设备,便发现了商机。

2021年11月,他开始进货各种微型隐蔽偷拍设备、远程监控设备,并挂网上店铺售卖,由潘某玉负责发货,两人从中获利1万余元。目前,4名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窃听、窃照器材容易侵犯商业机密、个人隐私。一旦泛滥,不但人人自危,还会造成信任危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器材是违法犯罪行为,大家应自觉抵制、依法维护,不要因一时好奇或非法目的铤而走险、酿成大错。

来源:泉州公安、南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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