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徐蕴海)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实施的第七个年头,为加大全员普法力度,深化依法治航实践,昨天,苏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以“建美丽航道,创绿色港航”为主题,组织开展《航道法》七周年普法宣传活动,在水运工程一线工地和航道沿线企业中掀起学法热潮。
苏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介绍,自2015年3月1日《航道法》颁布以来,苏州已建成三级航道120.8公里、水上服务区2处,新(改)建桥梁55座、交通船闸2座,完成建设投资72.3亿元。《航道法》的施行,不仅为苏州市航道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同时也对本市保护好利用好航道资源、促进水运高质量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昨天,该中心利用复工复产的契机,组织志愿者前往长湖申线(苏浙省界至京杭运河段)航道整治工程项目部,通过赠阅法律宣传读本、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等形式,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推进普法工作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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