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力争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什么是海洋碳汇

碳汇是各种自然要素相互依存而实现碳循环的自然链条,同时也是自然界碳循环和碳清除的主要方式,主要用来描述森林、海洋、土壤、冻土等生态系统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的多寡,或者森林、海洋、土壤等生态系统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的能力和效率。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基本途径包括“减排”和“增汇”,目前对于增加碳汇更多的关注点在陆地植物,依靠光合作用将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清除、保存下来,也就是通常所 说的“绿碳”。事实上,海洋生态系统具有更好的碳吸收能力,能够更有效率地固定、封存和储存大气中二氧化碳,这就是所谓“蓝碳”。

为什么要开发海洋碳汇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联合国 粮农组织(FAO)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IOC/UNESCO)于2009年联合发布《蓝碳:健康海洋对碳的固定作用——快速反应评估报告》,确认了海洋在全球气候变化和碳循环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作用,并重点介绍了海草床、红树林、滨海沼泽三大海岸带蓝碳生态系统,指出这三大蓝碳系统具有固碳量巨大、固碳效率高、碳存储周期长等特点和基本属性。

三大蓝碳生态系统 (红树林、海草床、滨海沼泽)是我国大陆最为典型、分布最广、生态功能最为重要的海岸带生态系统,海岸带生态系统碳汇的增汇潜力巨大,具备发展蓝碳的优良条件。

海洋储存了地球上93%的二氧化碳,成为地球上最大的活跃碳库,是陆地碳库的20倍、大气碳库的50倍。 目前亟待推动发挥蓝碳作用,支撑实现“碳中 和”目标以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蓝碳是标志性的海洋生态产品,除对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具有重要意义和碳汇价值外,还兼具其他多重生态系统服务、社会和经济价值,提供包括过滤水源、 减少海岸的污染影响、承担营养负荷、形成沉积物、稳固岸线、降低极端气候影响等在内的多项生态服务,对于维持健康和安全的海洋环境至关重要。

海洋碳汇能给我们带来哪些收益

截至2021年7月,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项目累计成交量约3.16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成交额约26.72亿元。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可以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抵销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

以生态补偿为基础、以碳汇交易为补充的成长阶段。把经济手段作为相关者利益关系调节的主要手段,逐步建立定向补偿与排放权置换交易相协同的海洋碳汇发展体系。在对海洋碳汇的直接相关主体进行生态补偿的基础上,为了吸引更多相关主体认识并参与海洋碳汇创造,建立海洋碳汇与碳排放权的置换机制,将多类碳排放主体连接到海洋碳汇市场中;增加参与海洋碳汇的社会资源,推动海洋碳汇监测技术、评估方法、生态修复技术、节能减排技术等多类技术同步发展,实现国际领先。

哪些人可以参与海洋碳汇

由于海洋碳汇的发展方式自身就可以分为 3 种,交易的主体也需要相应分为 3 类。

(1)原有的生产企业。

这些企业对海洋的排放影响了海洋的碳汇,其通过减少排放可以促进海洋生态改善增加海洋碳汇,此类主体采用的方式同样是配额式的,交易规则类似于碳配额交易。

(2)海洋环境管理主体。

该类主体是为了保护滨海湿地、海床环境的监管单位,其发挥作用需要通过所保护生态恢复的效果来体现。通过计算生态系统的碳汇能力增加度量生态保护行动的碳汇总量,其基础在于对所保护生态系统的碳汇能力增长,交易方式应采取类似于 CDM 计划的方式进行。

(3)海洋养殖主体。

该类主体通过养殖产品的生物特性,增加海洋碳汇总量,此类主体的交易方式应该采用信用转让方式进行。将 3 类主体与当前碳排放市场中企业主体间碳配额的换算关系进行设计,构建起海洋碳汇市场交易的基本框架。但是,碳汇市场与碳配额市场间的“换汇”需要由一个具备信用的统一主体完成,所以需要建立统一的基金,然后由该基金发起对 3 类主体的种子补贴,从而维持两个市场对碳排放的贡献,使相对价格能够维持在合理水平。

海洋碳汇未来带来的机遇

1、应该重点发展经济藻类养殖,建立人工藻礁增殖区,修复藻床及生物环境,有效地利用海水资源,适当开辟大型经济藻类的养殖区域;

2、拓展贝类养殖区,构建贝、藻复合养殖模式,呈现多营养及养殖种类并存的形式,实现碳的汇集、存储和固定的系列化;

3、滤食性水生动物的增加也能加快水体中生产力的利用,可以通过大力发展海洋增值措施,积极开展生态养殖;

4、开发海洋循环经济的新模式,根据海域的容纳量,把不同营养级的种类组合到一起实现低碳养殖;

5、增加投放可促进固碳作用的人工鱼礁数量和相应的渔业资源增值放流数量,选择适宜增值品种,充分利用现有种苗繁殖场、驯养场,通过低播增值、人工增值放流等手段全力推进海洋牧场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