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窃电案件832宗,追回电量561.39万千瓦时,追补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1568.84万元,线损率同比下降0.49个百分点,累计减亏2588.69万元…...2021年3月1日《汕尾市电力设施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南方电网广东汕尾供电局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维护供用电秩序、打击窃电违法犯罪行为,营造了依法用电的良好社会氛围。
作为地方性法规,《条例》首创电力警务联防机制,深化推进大数据技术创新和应用,进一步明确窃电违法犯罪的法律责任,增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威慑力、公信力,形成“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
去年2月开始,汕尾城区供电局对10千伏港务线开展线上线下排查工作,经过近三个月的精准排查和数据分析,最终确定线路中两个专变用户存在重大窃电嫌疑,并通过计量自动化系统开展两专变窃电嫌疑用户的用电负荷分析,确定了窃电用户的窃电方式。随即,汕尾供电局启动跨区域查处窃电工作机制,海丰局、陆丰局抽调用电检查、线损专责、计量采集、抄表和配电等专业技术骨干向城区局集结,共同商讨查处行动方案,联合公安机关对这两个专变用户的窃电行为进行了现场查处。通过此次行动,10千伏港务线的线损率由原来的6.05%下降到2.12%,彻底解决了该线路的高损问题。
《条例》正式施行一年来,不但有效打击了窃电违法犯罪,维护了供用电秩序,也为汕尾营造了更加规范化、法治化的用电环境,有效解决了汕尾电网的发展难题,进一步加快了电网投资建设。依据《条例》,汕尾供电局成功解决不符合迁改规则的迁改需求20项,并启动了“不动产登记+用电过户”服务,实现了“一次都不用跑”的用电“无感过户”,为汕尾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电力保障。此外,在电力设施规划、建设、保护等方面,汕尾供电局密切配合政府部门,让电网规划建设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权威性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我们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推进《条例》实施运用,《条例》在打击窃电、促进电网投资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2021年,我局荣获‘2016—2020年度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这是对我局法治工作的肯定,也是我局继续在法治电网领域耕耘的动力。接下来,我局将立足汕尾红色文化和电网行业的特色,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传播法治精神,淬炼法治“办实事”能力。”汕尾供电局普法及合同管理兼法律事务专责刘思宁说。
【记者】陈欣欣 南小渭
【通讯员】梁凯宇 刘思雨
【作者】 陈欣欣;南小渭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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