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国知局制定的《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已经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全文|2022施行
2月24日,某省会城市某市场监管局已经发出《商标轻微违法告诫书》。
该市场监管局告诫书称:
“我们在检查中发现,贵单位在商标使用过程中存在以下第(1、2、6
)条所列轻微违法违规行为: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
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等注册事项。
6.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在商标局备案。
该市场监管局要求当事人限于2022年2月26日前纠正上述行为,并反馈结果。逾期未改正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商标法》第43条第三款: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第21条规定:
商标注册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由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逐级报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规定程序依法处理。
:各位商标注册人、代理人,打起精神来!
(来源:知产库)(图源网络,侵权必删)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