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宁3月3日消息(记者唐志强 通讯员李素芳)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61282套、公租房2894套,棚户区改造10894套……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明确了2022年广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和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

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2022年,广西计划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61282套,涉及10个设区市122个项目。通知明确指出,坚决防止保障性租赁住房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骗取优惠政策或违规经营。

公租房建设方面,2022年,广西计划新筹集公租房2894套,涉及13个项目,建设方式均为政府投资。其中,桂林市7个项目1468套,北海市6个项目1426套。广西计划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23120户,涉及14个设区市。

棚户区改造方面,2022年,广西计划棚户区改造10894套,涉及南宁、柳州等7个设区市。列入国家年度建设任务的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要于2022年9月30日前开工建设。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是关键。据了解,2022年,广西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已于2021年12月提前下达各地。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广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办法》(桂财综〔2020〕32号)要求,严格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途,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地要抓好历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尤其是加大审计发现的棚户区居民无法按期回迁安置问题专项整治力度,确保各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