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日起
桂林市城镇供水价格中的
居民生活用水各阶梯水量
及第三阶梯水价发生变化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截图
大家快来看看重点内容
居民生活用水第三阶梯水价调整
此次变化,按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的规定,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级差按1∶1.5∶3执行,由此将居民生活用水第三阶梯水价调整为4.29元/立方米,第一、第二阶梯水价不作调整。另外,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价格保持不变。
阶梯用水量调整
将“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水定员人口由原4人调整为5人,相应的第一阶梯月用水量由之前的28立方米/户调整为35立方米/户计算,第二阶梯调整为:35立方米/户<月用水量≤50立方米/户,第三阶梯调整为:月用水量>50立方米/户。
家庭人口超过5人怎么办?
家庭人口超过5人的,凭户口簿、居住证等向供水企业申请,经供水企业核实后,每增加一口人,第一、第二档月用水量分别增加7立方米/人、10立方米/人。
本次变化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本次变化,自2022年4月1日抄见水量起执行,请广大市民互相转告,如对《通知》执行内容存在疑问,可咨询片区经理,也可致电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清流热线2896332咨询。
《桂林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供水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价格(2018]16号)自2022年4月1日起停止执行。
此举,一方面是根据目前家庭人口增长的现状作出的调整,通过提高阶梯水量,一定程度上将降低部分居民的用水费用;另一方面,通过调整第三阶梯水价,旨在提升全社会节约和集约用水意识,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原文件:《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城镇供水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发改价格【2022】1号)
资料来源:桂林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值班编辑:檀宁岚
责任编辑:闫佳佳
值班主编:阳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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