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

刘坚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韩永强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慧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经济委员会主任;

李丽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

杭文权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史宏超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王尧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主任;

许天海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交通委员会主任;

蔡福康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主任;

王凯同志为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局长;

张珺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司法局局长;

沈萍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志权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姚媚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局长;

张春兰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地区工作办公室主任;

周新胜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李骏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局长;

贾兰兰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审计局局长;

郭卫民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统计局局长;

何美龙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局长;

冯啸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继桢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张晓英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体育局局长;

吴敏华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

沈军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局长;

李建江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余梅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陆彬文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局长;

薛明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民防办公室主任;

冯渤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俞锦祥、陈煜、金知君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张磊、顾晖、方乐乐、孙卫东、沈国政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王凯同志(前排)等进行宪法宣誓

胡春健同志进行宣誓(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由闵行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春健,已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按照有关规定,胡春健参加本次宪法宣誓)

会议还审议决定了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组成人员、区人民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草案)。

记者:姚怡莹

文字:区人大办

编辑:姚怡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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