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报 记者 谷太磊 通讯员 丁莉娟

3月3日,记者从沁阳市民政局获悉,沁阳市根据焦作市民政局、焦作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再次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保障标准的要求,结合沁阳市实际,从2022年1月1日起,沁阳市城市低保对象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630元,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由295元提高到315元,月人均增加20元。农村低保对象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77元提高到440元,月人均补差由189.6元提高到214.6元,月人均增加25元。城市特困基本生活月标准由800元提高到820元,农村特困基本生活月标准由500元提高到572元。提标资金将于4月底前发放到位。

目前,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在每月10号前通过惠民“一卡通”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社保卡账户,对于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资金统一支付到供养服务机构。

此次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再提高,将有效缓解2021年灾情疫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双重影响,进一步巩固兜底脱贫成果,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