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上午,济宁市委副书记、市长于永生主持召开济宁市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市“两会”精神,研究《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等多项工作。济宁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宏伟、董冰,副市长白平和、张东、宫晓芳、刘东波出席会议。济宁市政府法律顾问列席相关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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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政府常务会议召开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市“两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上来,以“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以“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的胆略气魄,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民生实事”是市政府向全市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台账管理,强化督导调度,确保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实施、按时完成。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听取了南四湖水质保障、生态环境指标分解等情况汇报。会议指出,要坚决扛牢政治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三管三必须”要求,突出问题导向,严格标准质量,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压紧压实各级各相关部门和河湖长责任,加强面源污染治理,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全面做好南四湖流域汛前水质保障工作。要紧盯省下达济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指标,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落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红线。要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发挥综合效益。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同意《济宁市“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草案)》、《济宁市“十四五”城乡水务发展规划(草案)》、《济宁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草案)》,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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