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长乐区有关部门发布规划调整公告,将位于福州长乐新区控规350182-B-01基本单元若干地块进行调整。

一、基本情况

福州长乐新区控规350182-B-01基本单元位于福州长乐首占新区,上洋支路以南、
占前
西路以北、凯歌路以东、海峡路以西。

地块现状为城镇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特殊用地、公路、林地、果园、水田。

二、调整内容

1、规划用地。

将福州长乐新区控规350182-B-01-37、39、42、44地块(商业用地)、B-01-38、43(广场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

2、调整后的规划指标。

地块B-01-37:容积率≤2.3、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建筑高度≤60m;

地块B-01-38:容积率≤2.2、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建筑高度≤60m;

两个地块中部应设置32米开敞空间,并对外开放作为公共开放空间。

3、配套设施。

在B-01-38地块内配建一处9班幼儿园,占地面积不小于4050㎡,建筑面积不小于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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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肚子君观点

目前地块周边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较为完善,将商业地块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减少片区商业总量,增加住宅供应量。

增加的住宅数量可以满足新区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市民迁建新居的需求;减少片区商业总量,避免投资过度和商业过多引起的消费不足;新增幼儿园的配套设施,提升片区的教育配套水平,方便周边适龄儿童就读。

通过优化,进一步完善开发方案,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更加宜居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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