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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长江经济带河流生态系统健康,彻底消除县域内违法捕鱼行为。3月1日,由县人民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主办的“沐川县长江流域‘十年禁捕’违法捕捞案件公益诉讼,修复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在马边河流域舟坝镇客运码头举行,县政协主席徐孝飞,副县长韩雪梅,县政协副主席刘波出席活动。

活动现场,整齐堆放着等待放流的鱼苗和即将销毁的违法捕鱼工具。活动中,县人民检察院通报了非法捕捞案件公益诉讼案件情况,经现场清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将前期收缴的电捕鱼器3套、地笼31个、禁用网具33副、鱼竿44支等违法捕捞工具转运至垃圾填埋场销毁。随后,参加活动的县领导、党员干部、工作人员、群众代表将鱼苗投放到马边河,整个过程均在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共同监督下进行,确保增殖放流活动真实有效。

据了解,本次活动共增殖放流齐口裂腹鱼种鱼100公斤、重口裂腹鱼种鱼70公斤、鲤鱼381.6公斤,增殖放流金额1.36万元。

活动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还组织公安民警、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对库区水域开展联合执法巡航,并在鱼苗放流1个月内加强巡查,避免放流鱼苗被偷捕误捞。

据了解,自2021年1月1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捕”全面实施以来,相关部门出动执法车辆270余车次,执法人员800余人次,乡镇、村护渔员1620余人次,出动船艇巡察28次,查处违法捕捞案件13起,其中行政处罚案件5起21人、刑事案件8起13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和销售、收购、加工及利用非法渔获物等行为,让广大群众对长江流域退捕禁捕工作有了充分认识。

通过此次活动,对维护沐川县天然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维持自然生态平衡,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促进渔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有力地打击了非法捕捞行为,推动长江“十年禁渔”铁令生威、行稳致远。

(来源:沐川县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私信或发3613378752#qq.com24小时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