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商报
近日,河南郑州,发生了一件让人无语的事情。一位张女士一年前买了一套二手房并入住半年以上了,但是直到最近和邻居聊天时,却无意中获悉自己花了百万、住了半年的二手房竟是“凶宅”,女子和丈夫立即感到莫名膈应,要求退房,但是这要求不好实现。
据悉,去年3月,张女士为了孩子上学方便,就通过中介公司看中了这套房子,并顺利办理按揭把房子买了下来。当年6月,经过一番装修,张女士一家就匆匆忙忙住进了新买的房子。在今年1月份的一天,张女士和孩子一起到楼下玩耍,和邻居聊天时,得知自己买的房子发生过小孩坠楼的悲剧事件。
惊闻这样的消息,张女士立即心里咯噔一下,感到浑身发麻,怎么会这样?并且在第二天,一家人赶紧搬离了住处,并联系中介公司要求退房。中介公司表示之前也不知情,经过向原房主核实了解后,中介公司回复张女士,原房主的孩子确实是坠楼发生悲剧。
张女士觉得自己不舍得吃不舍得穿,辛辛苦苦攒钱就是为了买房,结果不成想买到这样的房子,确实很闹心。买房子时,中介费26000多元,房价也是市场价,并不便宜。
张女士认为,原房主和中介公司没有提过此房发生过意外事件,导致自己买到了凶宅,随即聘请律师,请求法院撤销她与原房主及中介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判令两被告退还购房款、中介费及相应利息,承担相关费用……
看了这个报道,网友们也是对此议论纷纷。
有网友认为:“换做是谁花了大半辈子的心血,买个原房主儿子跳楼的房子,任谁住进去都会觉得膈应!退款也应是情理之中,不能算欺诈!”
也有网友表示:“我们农村好多的老房,都死好几辈人了,还有老辈人上吊的,可是现在还有人住,也没事啊!”
个人认为,如果房子不是被邻居多嘴说了原来房主家的不幸事件,本来还是可以好好居住的,居住以来也都是好好的,可是意外的消息却让他们睡不着觉了,不得不说这确实是一种心理作用。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今年的二手房房价确实比去年降了不少,房主也完全可以找这个理由退房,弥补房价损失。
试想,如果这一年来房价每平疯涨几千块,买主还会去退房吗?原房子还会不同意退房吗?我想如果是这样的话,原房主巴不得把房子要回来呢!
不知道张女士的诉求会不会得到支持,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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