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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科技局与宁波银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签订三方协议,落实专门针对象山县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型初创企业的“微创保”科技贷款相关细则。此项“微创贷”的正式启动,将有利于“金融活水”更多流向小微企业

为促进科技、人才和金融结合,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去年11月,象山县出台《象山县科技和人才金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首次提出专门针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型初创企业的“微创保”科技贷款,以政府提供保证保险费、贴息补助的形式缓解小微型、初创期科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据了解,相比于2016年象山县开始实施的“科银保”科技贷款,“微创保”申请“门槛”更低,其贷款对象为在象山县注册纳税的县科技型小微企业、市级创新型初创企业,同一企业累计科技贷款额度最高为100万元。获得“微创保”科技贷款的企业,县财政将按年均科技贷款额的1.5%补助给企业保证保险费,同时按银行日均贷款余额的1.5%贴息给借款企业。(记者 张霞)

(来源:象山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