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秀花,女,197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1999年6月参加工作,先后在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台子法庭、刑事审判庭工作。现任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一级法官。因工作业绩突出,曾荣获互助土族自治县2017-2019年优秀公务员称号,被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评为2016年度先进个人及2019年度“办案能手”;2021年获得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嘉奖。
高站位,夯实思想理论基础。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把专项斗争作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工程,以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形势和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严要求,钻研审判工作业务。在审理中认真执行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和其他法律规定,掌握最新刑事司法政策,切实提高办案水准,严格执行“三项规程”,切实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及法律适用关,准确把握政治、法律界限,做到不枉不纵,不拔高不降低,快立快审快判,严厉打击涉性侵妇女案件,法定刑幅度内依法从重处罚。主审了被告人安洪某等17人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盗窃、容留他人吸毒一案(2019年)。作为合议庭陪审了被告人殷红某等3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性滋事、故意伤害等罪名一涉黑案(2020年);被告人吴有某等14人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2018年);陈启某等7人敲诈勒索、故意伤害一案(2018年);被告人李某等4人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2018年)。2018年以来审结各类刑事案件审结251件,结案率97.67。
攻难点,审理重大疑难案件。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被告人殷红某等3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性滋事、故意伤害等罪名涉黑案(9·11涉黑案),案情特别错综复杂,案卷多达275册,被告人35人、罪名18个、犯罪事实56起、违法事实23起、辩护人49人,(其中8人为国内知名律师)在全省有重大影响,案卷达275余册,审理难度大,作为合议庭成员马秀花等专案组成员在审查起诉阶段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在西宁市不眠不休,累了趴在桌子上休息一会儿,饿了扒两口外卖,封闭阅卷65天,先后三次与公诉团队召开工作对接会,将阅卷、初审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和沟通,为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并在互助县和格尔木市召开三次庭前会议,组织控辩双方展示了将在庭审中出示的证据目录,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就有关问题达成共识。最终克服格尔木市克服高海拔缺氧、气候干燥、水土不服等困难、身体不适的困难,经过在格尔木市16天半的异地审理,案件顺利审结。
舍小家,践行司法为民宗旨。9·11涉黑案期间,在西宁市封闭阅卷的65天中,尽管她的家在西宁市,但近在眼前却无法回家,一个孩子还在上小学需要妈妈的关心呵护,大女儿正在备战高考,处于人生最关键的时期,可母亲无法陪在身边,两个孩子经常抱怨妈妈对她们不够关心,面对孩子的抱怨,她总是鼓励孩子要自强自立。丈夫有时也埋怨她不顾家,面对丈夫的埋怨,她只能愧疚地向他解释,请求他的理解。之后咬咬牙、满含泪水、毅然决然的奔赴扫黑除恶的战场,想孩子了趁着空闲匆忙打个电话嘱咐几句。她把辛勤的汗水播撒在了司法为民的路上,把热血奉献给了钟爱的审判事业,用最执着的信念执掌法律的天平!
供稿:政治部
编辑:李 欣
审核:周生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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