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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刘艳 陈正宝/摄

困境儿童,往往因为生理缺陷、父母角色缺失、家庭功能不健全甚至严重缺陷等因素,更容易遭受多种形式的社会排斥,产生各种心理问题乃至影响其成年生活。

目前,我国困境儿童工作已经形成较为完备的救助体系,但持续完善困境儿童的心理关爱和救助机制,其中之一,就是落实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社会欺凌、网络暴力和不良诱导等行为的强制报告制度。

社区街道、妇儿工作部门应加强对遭受家庭暴力、父母严重失职失能、监护人因吸毒、犯罪等不能有效履行监护责任家庭的未成年人的信息报告,并联合未成年人保护部门加强对相关监护人的处理和家庭教育指导。

学校、公安部门对遭遇校园欺凌、社区欺凌的未成年人应同步加强信息报告,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人加强批评和教育引导,对构成犯罪的社会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惩处。

网信、网安部门应对网络暴力、网络欺凌、网络谣言等误导和侵害未成年人的网络行为和内容进行专题净化和严肃打击;完善打击网络暴力和利用网络诱导未成年人犯罪、自伤自杀等行为的立法,确定入罪标准;加强对网络运营商的监管,强化网络运营商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固定相关证据,并向网信部门、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同时,对于未及时报告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严肃查处,给予追责,让强制报告制度的立法和执法齐头并进。

新民晚报首席记者 姚丽萍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