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马媛媛
记者从安丘市委统筹疫情防控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为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安丘市发布疫情防控有奖举报有关事项通告,对举报的线索,经核查属实的,视情况每条线索奖励举报人200元—1000元。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呈扩散蔓延趋势,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为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现就疫情防控有奖举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奖励范围
1.瞒报14天内有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旅居史、新冠感染史、密切接触史等情况的人员。
2.未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措施的重点人员。
3.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违反规定私自外出活动的相关重点人员。
4.违规接诊发热患者的个体诊所、卫生室。
5.未经实名登记,随意向顾客销售“四类药品”的药店。
6.未经报备或审批,举办50人以上活动、聚会、宴会的单位和个人,或承办未报备的活动、聚会或宴会的单位或场所。
7.宾馆、酒店、商超、门店、饭店、娱乐场所、农贸市场、企业等人员相对密集的场所,不履行登记、排查、上报、测温、验码、消杀等防控措施,瞒报重点疫情地区来安人员的。
8.冷链非冷链企业进口货物未按要求报备,未规范消毒的。
9.邮政快递点不按规定落实分类分区域消毒等防疫措施的。
10.违反疫情防控政策规定的其他行为。
二、奖励标准
对举报的线索,经核查属实的,视情况每条线索奖励举报人200元—1000元,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举报方式
发现线索后,举报人可将被举报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现居住地址、违反疫情防控政策行为等情况(单位信息包括:名称、地址等)报告所在镇街区。属地不明确的,报告市委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安丘市委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举报电话:0536—4396406
兴安街道举报电话:0536-4235001
新安街道举报电话:0536-4730001
大汶河旅游发展中心举报电话:0536-4321001
辉渠镇举报电话:0536-4821001
景芝镇举报电话:0536-4611001
金冢子镇举报电话:0536-4791001
经济开发区举报电话:0536-4736566
石埠子镇举报电话:0536-4761068
大盛镇举报电话:0536-4681001
石堆镇举报电话:0536-4707007
官庄镇举报电话:0536-4651001
郚山镇举报电话:0536-4961001
柘山镇举报电话:0536-4861001
凌河街道举报电话:0536-46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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