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官,我们到法院门口了,过来协商还钱。”2022年3月1日,被执行人徐某的岳父为了帮女婿还清债务,特地从浙江赶到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
据了解,申请人廖某与被执行人徐某系同学关系,2019年12月,徐某以投资公司为名向廖某借款15万元,并约定了还款期限和利息。之后徐某又向廖某借款7万元。经过廖某多次催讨,徐某陆陆续续归还廖某5.3万元,之后便一直借故推脱不还钱。廖某将徐某诉至将乐法院,将乐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于规定期限内,给付廖某16.69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徐某未能按时履行给付义务,廖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徐某,对双方开展调解工作。徐某的岳父在了解该情况后,带着这“逃债”的女婿来到将乐法院,欲与申请人廖某协商还钱一事。
“我们希望归还本金,其余利息就不要算了,这次我们带来10万元现金过来,剩余款项10月份之前一定还给你。”徐某的岳父说道。“不行,他还欠我16.69万元,而且判决书上写得一清二楚,2020年3月3日起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直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我算了一下,依照这样计算,我利息也要5、6万。你们今天如果能够一次性给我,本金加利息给我17万元就好。”申请人廖某说道。双方就利息部分产生了争议,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徐某及其家属解释说:“判决书上明确写道,月利息按2%计算,如按判决书执行,还需支付6万多元,申请人也作出很大让步,只收取2、3千利息,一次性还款17万元给他。”被执行人徐某及其家属思考片刻,同意对方提出的意见。
就在确认和解协议之时,申请人廖某又突然改变主意。“我具体算了一下利息,我原来可以收到6万多利息,我收他2、3千利息太少了,而且这个案件我当时还请了律师,这样,利息我收一万元,总共本金加利息共17.7万元,一次性还给我,这个事情就算结了。”面对申请人突如其来的要求,徐某及其家属不耐烦了:“17万也是你提的,现在你又改口,利息变成了1万,徐某是没办法还钱的,要不是看在我女儿份上,我是不会替他还钱的,年轻人也不要计较那么多,17万元一次性打给你就算了。”徐某岳父气愤填膺,廖某依旧坚持着自己合理的要求。
双方都僵持不下,执行法官让双方都冷静冷静:“大家今天过来,是为了解决纠纷的,而不是过来吵架,站在申请人的角度来看,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而且他本可以按判决书上的利息进行收取,但是今天他只想收1万元利息,做出了很大让步;被执行人徐某,本人是没办法一次性还清债务的,今天是他的岳父站出来为他还钱,实属不易,而且双方当事人系大学同学,也是一种缘分,都冷静下来,好好考虑对方的意见,把这起纠纷解决了,依旧能做回同学。”思索片刻后,徐某岳父最终同意廖某的意见,当日东拼西凑,向好友借款,为女婿一次性偿还了债务。
在执行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执行法官与双方当事人的积极沟通、释法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法院干警要始终葆有一颗为民之心,用高效工作和优质服务把实事办妥、办好,快速化解双方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王家杰 蔡若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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