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3月7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谭丽 通讯员 张海兰)日前,湘乡市人民法院对7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对8名犯罪分子分别判处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十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2021年1月14日,周某宇通过“支付宝”向犯罪分子周某转账4000元,用于购买毒品。周某收取毒资后,从彭某处以3000元的价格购买甲基苯丙胺(即“冰毒”)和甲基苯丙胺片剂(即“麻古”)合计约1.4克。之后周某与彭某将毒品藏匿在湘乡市新湘路街道办事处的一垃圾箱的缝隙内,并发送照片给周某宇。周某宇按照片上毒品藏匿的位置领取了毒品。周某从中获利1000元。触犯刑法的周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2022年,湘乡市人民法院将继续保持从严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宽严相济,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就毒品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同时,进一步加强毒品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