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办案过程中,邀请家事调解员参与法院执行工作,成功化解了当事人双方矛盾,促使家事难案顺利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实现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被执行人孙某系申请执行人周某某、黄某某原儿媳,孙某与两被执行人的儿子周某某协议离婚后,因涉及到两套安置房归属和处置问题,几年间孙某与周某某、黄某某历经多次诉讼。后法院生效判决,孙某需将其中一套争议房产腾空并交还周某某、黄某某。另一套房产需由双方自行变卖或法院拍卖,所得款项按照比例进行分配。两套房产的现状均由当事人双方各自居住在内,涉及老人和小孩。因婚姻不和,加之多年诉讼,导致双方对抗情绪激烈。执行案件因涉及腾退房屋、拍卖变卖等事项,双方矛盾更加激化,案情愈加复杂。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当事人双方来法院协商解决,但均未达成一致。鉴于家事案件的特殊性,执行法官邀请了该院家事调解员张建民参与案件的执行工作。执行法官和家事调解员设身处地的分析案情利弊,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的疏导劝解,当事人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孙某承诺在指定期限内腾空一套房屋并交付周某某、黄某某,另一套房屋不再进行变卖或拍卖,由周某某、黄某某按议定价格购买并补偿相应钱款给孙某。至此,案件圆满解决,当事人双方对法院的工作予以认可,既节约了司法成本,又缓和了涉案双方的矛盾,实现了双赢。

弋江区法院充分发挥家事调解员熟悉乡土民情,具有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优势,将家事纠纷及部分矛盾尖锐的涉民生案件委托其调解,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下一步,弋江区法院将继续创新工作举措,积极探索家事调解与执行工作的互联机制,化解矛盾、平息纠纷,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