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病了,没办法才想着把树砍了”。唐某今年45岁,家住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他因为砍了自家的楠木,将于近期被提起公诉,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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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还要追溯到2020年12月,当时唐某生病了,但是却没钱治病。唐某左思右想,只有自家种的楠木还值点钱。于是他连夜上山,砍了自家山林内一棵胸径32厘米的楠木。可是没想到第二天就被护林员发现了。护林员给他打了电话,问是不是他砍的。唐某心虚,担心被抓,就逃往广东打工1年,在去年底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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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觉得,只是砍了自家树木,应该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这个想法就错了。在我国树木不是随意可以乱砍的,出于生态保护需要,我国对砍伐林木有严格限制。根据森林法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除非是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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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自家种植的经济林,也必须申请才能砍伐,否则可能涉嫌滥伐林木。而唐某的事情比较特殊,他砍的这棵树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涉嫌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按照法律规定,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这并不是说树就一定不能砍,根据国家林草局的批复,楠木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应该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珍贵树木采伐许可,并按照批复处理采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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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唐某是为了治病需要,并不是单纯牟利,而且砍的也不多,只砍了一棵。事后坦白了经过,认罪认罚,综合这些因素,检察院的公诉书中建议对他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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