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执竞

企业受疫情影响,短期内无法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可以在保留市场主体资格的前提下歇业休整。本月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其中首设的歇业备案制度为暂时面临经营困难、但仍有经营意愿的市场主体,在原本只能按下“终止键”之外提供了“暂停键”这一新选择,从而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也为政府出台帮扶政策、激发市场活力提供了基础。

歇业备案这一灵活包容机制的出台为市场经营活动带来的红利显而易见。无论是内外资公司、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遭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事件时不会因自行停业而被吊销营业执照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这一类似于手机“停机保号”的方式,投资人以及经营人员得以维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创业者的积极性也将得到呵护。与此同时,经营者能够在歇业这一缓冲期降低运营成本,休养生息,为将来条件成熟后再次进入市场、恢复经营活动积蓄力量。

让企业开办更加简便,这是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前端发力。歇业备案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则是向企业成长全生命周期的延伸。应当指出,歇业并不代表民事法律关系终结,经营者需要妥善处理好劳资、场地租赁等关系,怀着对法律的信仰之心、对风险的敬畏之心、对社会的感恩之心,做好与歇业相关的各项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信用监管,避免经营主体成为“僵尸企业”。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而徒法不足以自行。要达到制度的既定目标,防止条例束之高阁,就要打通落地实施的“神经末梢”。在具体实践中,除了可以借鉴我国香港地区“不活跃公司”相关制度外,自身也有进一步探索的空间。登记机关应当在建章立制、完善登记服务的同时做好日常巡查,对于登记工作中出现的最新情况动态跟踪,对于不规范的登记行为及时指导,对于违反登记制度,损害交易安全以及投资者、消费者、债权人权益的现象依法查处,并与相关行业协会有机衔接,让制度设计与时俱进,真正服务于诚实守信的经营者,提升他们的获得感和安全感,营造一个更加稳定透明、公平公正、包容普惠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