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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8日,第75届联合国大会决议将每年3月10日确定为“女法官国际日”。今年3月10日是第一个“女法官国际日”,为庆祝首个“女法官国际日”并纪念第112个“国际妇女节”,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开设专栏,讲述女法官好故事,传递女法官好声音,全面展现女法官积极投身新时代法院建设的职业风采和良好形象,营造关爱法官、关心法院、支持司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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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宁,女,1979年4月出生,本科,中共党员,1998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喻宁同志长期奋战于审判一线,以十足的热情投身于审判工作,先后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益阳市巾帼建功标兵”、“益阳市年度最美湘女”等荣誉称号,并多次被评为办案标兵、优秀党员、年度优岗,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清正廉洁、勤勉敬业,全身心投入审判事业

喻宁同志驻守审判岗位二十年,平日虽为人低调,不喜张扬,一旦进入工作状态却能迎难而上,越战越勇,不受关系人情的左右、不受金钱财物的诱惑,共办结各类刑事、民事案件九百余件,参与审理各类案件二千余件,无论是从事刑事审判还是民事审判,都能保证结案率与案件质效稳居全院前列。出色办案成绩的背后,是她和家人长期默默无闻的付出。为了办案,她顾不上辅导孩子的学习;为了办案,她顾不上陪伴日渐老去的母亲;为了办案,她长期“白加黑”、“五加二”的工作,办公室常明的灯光是她工作的标配。

勇挑重担,有勇有谋,全身心维护公平正义

面对罪犯,她斗智斗勇,铁面无私。如被告人高某某、林某某、龙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系列案件,狡猾的被告人当庭翻供,以其多年来销售给农户使用的化肥大部分未经鉴定为由,主张该案证据不足,企图逃脱罪责。她在二个多月的时间里加班加点,查阅了四十余本案卷材料,仔细比对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从而一步步抽丝剥茧,呈现真相,最终将这起专事生产伪劣农资化肥坑农、害农,在全省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办成了社会满意、领导肯定、罪犯伏法的铁案。湖南日报等新闻媒体予以重点报道,社会各界予以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铁骨柔情,春风化雨,全身心促进社会和谐

面对群众,她细致柔情,全力止纷息诉。在审理涉及家庭、邻里纠纷案件中,她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努力增进与当事人情感上的沟通与交流,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促使双方化解矛盾、达成调解、自觉履行承诺,达到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如某件离婚案件中的何某是个不称职的妻子,因为贩毒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但她同时也是个不幸的女人,正在监狱服刑的她患上了乳腺癌、肝硬化等多种疾病。而这时何某的丈夫曾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获得一审法院支持,但何某不服,提起上诉,并同时向湖南省妇联书面反映了自己的遭遇。为让何某安心改造,重燃生活的希望,她带领合议庭把庭审开到了监狱。法庭上,她对曾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近3个小时苦口婆心的规劝,曾某终于同意给付何某1万元的经济帮助费,并承诺在何某服刑期间,每年带小孩来监狱探望一次,一起棘手的离婚纠纷最终在女法官春风化雨般的感化下达成离婚调解协议。

破除陋习,以法为剑,全身心推动男女平等

在倡导男女平等的今天,她深感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仍然存在一些陈规陋习,一些妇女同志也缺乏法律和维权意识。如农村普遍存在的对外嫁女村民权利的剥夺,这类案件中被告往往强势且思想固执,对法律政策难以接受,双方矛盾难以调和,对这类案件,她始终秉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坚持顶住压力,以及时判决的方式对侵权行为给予否定评价,坚决维护弱势妇女的合法权益,并以案释法,有针对性的向村民宣讲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广大村民群众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又如用人单位侵害“三期”女职工合法权利的劳动争议案件,处于弱势地位的女职工往往面临着举证难的问题,她总是耐心细致地引导当事人正确表达诉求,并根据证据规则最大限度保护被侵权妇女的合法权益,使其得到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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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法官国际日

铁面审判,柔情维权——喻宁

从豆蔻年华的少女到稳重成熟的女法官,

她将最美好的青春年华献给了衷爱的审判事业,

以平凡为妆,以清贫为伴,

虽无华丽的身影,

却用青春与热血铸就了审判事业的瑰丽篇章。

编辑 吴偲涵

责编 聂 凯

审核 金凯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