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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运业是全球贸易的命脉,约占全球贸易的80%。在应对气候变化、谋求可持续发展的大背景下,航运业减排进程进入快车道。2021年10月31日,在第二十六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COP26)上,22个国家签署了《关于绿色航运走廊的克莱德班克宣言》,承诺到2025年将建立6条海上“绿色航运走廊”。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上海市委副主委、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技委主任胡可一带来了关于推动内河和沿海绿色航运走廊建设的提案,重点围绕内河和沿海航线“绿色航运走廊”顶层设计、配套技术等内容提出相关建议。

所谓“绿色航运走廊”,简单来说是指在一些枢纽港之间建立零排放航线,带动整个航运业的脱碳进程。

胡可一指出,当前澳大利亚-日本铁矿石运输、亚欧集装箱运输和远东至美国的汽车运输这三条航线是有望成为“绿色航运走廊”较佳选择。上述三条航线特别是铁矿石和集装箱运输也是中国国际贸易的主要航线,这些铁矿石到达中国境内的枢纽港后通常将通过一些支线船舶接驳运输到沿海和长江等内河的终端用户。

胡可一认为,在我国沿海和长江等国内航线上建立“绿色航运走廊”,不仅对自身实现“双碳”目标有相当大的现实意义,而且有利于在未来航运低碳路径的选择以及IMO船舶温室气体减排最终战略的确定和实施进程中发挥作用,应对气候变化的同时促进我国航运业绿色发展,为国家经济社会和国际贸易发展提供保障。

对此,他建议加强沿海和内河航线“绿色走廊”的顶层设计,建立相关的政策支持和法规监管体系,推动利益相关方跨价值链合作,共同破解零排放运输涉及的关键问题。“可以铁矿石和集装箱支线接驳运输为‘绿色航运走廊’的主要依托航线,先建立示范航线,再逐步复制推广成功经验,从而扩大沿海和内河零排放航运规模。”胡可一建议。

此外,他建议从国家层面设立蓝色过渡燃料和绿色燃料量产、零碳发动机技术、零碳燃料围护系统、大功率电力推进技术、碳捕捉技术等建立“绿色走廊”迫切需要的重大技术专项,增强我国绿色零碳船舶及配套技术的自主创新和自主可控能力。从国家部委层面牵头组织我国大型航运企业、支线运输联合体、造船企业和相关科研院所等成立相关的“零排放联盟”和“燃料碳当量的测算标准”,以便形成统一的“中国声音”和“中国标准”。

“还要加强与世界上其他主要航运国家和大型航运企业的沟通联系,共同探讨航运零排放路径,选择确定最有利于我国发展的航运零排放发展路径,积极主导或参与相关国际规则标准的制修订。”胡可一建议。

作者:张晓鸣

编辑:占悦

责任编辑:祝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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