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昭通市医疗保障局发布
《昭通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
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自2022年3月1日起
镇雄建档立卡户医保待遇
有重大调整
将实行公平普惠保障
执行统一的待遇保障政策
一、参保资助政策
1、保障对象范围
原政策: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民政救助对象。
现政策: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脱贫稳定户和经乡村振兴和民政部门认定存在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的人员。
2、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
原政策:按照每人每年180元标准,资助参保。
现政策:过渡期内脱贫稳定户,资助参保标准逐年下调,具体标准为缴纳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135元,2024年90元,2025年45元,到2026年按标准退出,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新增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统称为“三类人群”),缴纳2023年及以后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每人每年180元标准,由医疗救助给予定额资助参保。
3、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
原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
现政策:已识别脱贫稳定户、农村低收入人群2月20日前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从缴费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识别脱贫稳定户、农村低收入人群不受集中缴费期限制,新增一人、标识一人、参保一人,待遇享受期间为缴费次月至当年12月31日。
二、待遇保障政策
1、基本医疗保险
原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一般诊疗费由医保全额报销,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报销限额较普通人群提高5个百分点,特慢病门诊报销比例提高、起付线减半,县域内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 70%,生育保险住院按健康扶贫 30 条执行等政策。
现政策: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实行公平普惠保障,执行统一的待遇保障政策。
2、大病保险
原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实行倾斜,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
现政策:对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稳定户较普通参保人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脱贫稳定户2021年-2023年保持大病保险倾斜政策稳定,2023年后逐步调整。
3、医疗救助
原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达不到90%的,通过医疗救助报销到90%。对实际报销比例达不到90%和个人年度支付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仍然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进行兜底保障。
现行政策:
一是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不设起付线,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100%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5万元;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稳定户按70%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1万元。
二是年度个人自付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止返贫致贫监测线的,给予倾斜救助。
三是对就医产生的超出医保目录范围的费用,存在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的,充分发挥返贫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和慈善捐赠等作用,防止因病返贫致贫。
镇雄县医疗保障局电话:0870-3120162
来源:镇雄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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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云南奥洋(镇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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